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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2018-05-01 21:31:59 | 新生女婴被扔出窗外 女子故意杀人获刑两年 | 2018-04-25 | 中国法院网讯 (秦文柏) 去年3月,来京务工的小婷(化名)在单位宿舍独自产下一名女婴,并将女婴从二楼窗口扔入楼下垃圾堆。后女婴被保洁员发现送医。今天(4月25日)上午,小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事发时小婷刚满21岁。小婷自述,自己从初二辍学,后来京务工,一直在一家座套加工厂打工。 去年3月16日早上8时许,小婷在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的公司宿舍内,产下一名女婴。在对新生儿未做任何清理和包裹的情形下,小婷将赤裸的女婴从宿舍二层楼道的窗户扔至一层垃圾堆内。约一小时后,一名保洁人员发现女婴并报警,后女婴被送往医院抢救。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部见V形皮肤裂口,长约5厘米,深达筋膜层,少许出血,脐带未断。额面部外伤。新生儿脐炎,脑发育畸形,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在接到民警的电话之后,小婷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归案。 庭审中,小婷对检方的指控不持异议,当庭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小婷系初犯,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构成犯罪未遂,具有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婷未对新生儿进行任何清理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从二楼丢入一楼卫生条件极差的垃圾堆内的行为,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鉴于女婴被及时救治,因小婷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小婷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于自首,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小婷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小婷当庭表示不上诉。 宣判后,法官当庭对小婷进行了训诫和法制教育,法官说:“青年人应有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一旦发生类似情况,要勇于承担起法定责任和义务。” 主审法官张妍指出:小婷的行为与遗弃罪不同。遗弃罪是具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比如将自己孩子穿戴好,放置福利院门口,或置于人口繁密、易被人发现的公共场所,主观上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他人捡拾,而非放任孩子死亡的故意。 |
2018-04-25 14:50:44 | 李宁 | { "81": { "category_1_x_anli.id": 81,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2 | 2018-05-01 21:32:01 | 广西北海开庭审理杨绍光等23人涉黑案件 | 2018-04-25 | 中国法院网讯 (费文彬 苏爱萍 黄宇倩) 4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杨绍光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杨绍光、杨绍明先后纠集、招揽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银海区福成镇等地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地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有组织地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已超过100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该犯罪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运宿舍及三中路人口密集中心区域,长年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通过控制赌博行业敛财数额巨大,对该区域生活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作用,致使多名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杨绍光等23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妨害公务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据悉,这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法院第一起开庭审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4天。 |
2018-04-25 14:06:45 | 李宁 | { "82": { "category_1_x_anli.id": 82,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3 | 2018-05-01 21:32:01 | 趁朋友醉酒利用支付宝盗窃 男子获刑十一个月 | 2018-04-25 | 中国法院网讯 (沈泽晨) 安徽滁城一“90后”男子胡某某趁朋友醉酒之际,用朋友支付宝里的蚂蚁借呗借3万元并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查,2018年1月15日,被告人胡某某在滁州市琅琊区某酒吧通过朋友认识被害人郭某某。后因郭某某喝酒过多,被告人胡某某将其送至附近的酒店休息。在酒店房间外,胡某某趁郭某某不备,从郭某某手机支付宝的“蚂蚁借呗”里借款3万元至支付宝余额中,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郭某某支付宝余额中的该3万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2018-04-25 10:14:19 | 李宁 | { "83": { "category_1_x_anli.id": 83,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4 | 2018-05-01 21:32:03 |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盗版案:团伙盗版328万册儿童读物 | 2018-04-25 | 4月24日上午,涉案328万余册、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盗版图书册数最多的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宣判。团伙8人中,主犯赵春广以犯侵犯著作权罪获刑6年半,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缓刑到4年有期徒刑不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呈现家族联手,分工严密;窝点隐蔽,手段多样;线上线下衔接,产销一条龙特点。而这些盗版书印刷粗糙、油墨有害、文字错误百出,一旦流入市场,不仅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还影响儿童认知。 8个仓库起获逾360万册涉案书籍 2016年6月,有匿名举报称,北京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盗版幼儿图书的仓库。接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将线索转至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北京市公安局处理。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起地下盗版图书的制售交易链浮出水面。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9月,赵春广伙同其父亲赵树本、其堂弟赵俊豪(另案处理)、雇用工人邢丽彬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 2016年9月,执法机关在北京通州区和朝阳区查获8个存书仓库,现场起获涉案书籍共计3603461册。经鉴定,其中3281554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 主犯获刑6年半罚金150万元 八名被告人相继被警方控制。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春广、赵树本、赵俊豪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此外,团伙明知盗版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逃避查处,赵春广还躲到老家河南新蔡县。被告人苏进学、张瑞明在明知其犯罪情况下,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转移并窝藏在开封市某小区,均构成窝藏罪。 一审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春广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 赵春广等4人不服判决,上诉至三中院。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三中院刑二庭庭长王海虹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最大的案件。 追访 盗版流行绘本 影响儿童认知 整个盗版交易链中,以赵春广为首,其和上下游联系基本通过电话、QQ、微信,交易主要使用现金和支付宝;赵树本协助经营;赵俊豪负责开车送货;邢丽彬负责配送图书。 具体来说,赵春广等人将绘本样本交由私人扫描、排版,再发至指定的地下印刷厂、装订厂进行印刷、装订,最后将图书分别运往赵春广、赵树本在北京通州区、朝阳区租赁的仓库。 这些图书少部分在赵春广、赵俊豪等人开设的网店零售,以快递方式发往全国各地,绝大部分批发至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在该地区的个体商户张雨辰、王芬霞,所售盗版书基本全部来自赵春广处,进价为1.2元到1.6元左右,售价1.7元至4元不等。 据了解,这些盗版图书主要为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涉及数十家出版社1800余种图书。 其中包括法国儿童科普经典“第一次发现”系列丛书(接力出版社)、日本绘本“可爱的鼠小弟”系列(南海出版公司)、“聪明豆”系列绘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英国绘本《我爸爸》(河北教育出版社)、德国绘本《牙齿大街的新鲜事》(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等。 “这些盗版书成本低廉、印刷粗糙、油墨有害、画面模糊不清、文字错误百出,危害儿童健康,且影响认知。”主审法官王海虹表示,该行为还蚕食正版图书的利润,扰乱文化市场秩序,因此要严厉查处盗版活动,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讲述 应聘司机送货 进价仅1元多 据邢丽彬供述,自己2016年2月应聘司机时,就知道“赵春广是干盗版图书的买卖”。 他主要负责运输运送盗版图书、管理库房,月薪4000元。具体来说,赵春广的几个库房里堆着不同的儿童盗版书籍,他会按照订单到不同库房取货,之后配书、装车、运送到王四营图书批发市场给订书人。 每个月,邢丽彬都要运送到王四营的书商每家几千本盗版书。这些书虽然标价二十元以上,但进货价一本只有一元多。“如果书是正版的,即使批发也不可能这么便宜,所以这些书商都知道是盗版书。”邢丽彬说,他从2016年2月16日到8月30日大约共运送一百万本。 这些盗版书一部分运送到上述市场个体户王芬霞的店里,而她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挂着别人的照卖盗版书。王芬霞说,盗版儿童绘本进货价1.6元一本,便宜又好卖,平均半个月从赵春广处进一次货,每次进2000多本。至今从她店里卖出1.6万本书,共卖了3万余元。 另一名书商张雨辰供述,自己之前是快递公司客服,赵春广经常到其公司发快递卖盗版书。二人认识后,她发现赵春广生意越做越火,很容易挣钱,便请教怎么操作。于是在王四营书市做起盗版书买卖,她1.2元每本进货,再加价6分钱批发出去,挣了15万余元。 链接 五年来侵犯知识产权案下降 北京市三中院表示,该院辖区5年来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共249件,调研发现,发案数大幅下降,开始由线下转移到线上。 王海虹介绍,该院辖区(包括朝阳、顺义、通州、怀柔、密云、平谷6区)249件侵权案中,2013年158件,2014年43件,2015年16件,2016年11件,2017年19件,2018年至今2件,发案数大幅下降,反映出国家打击此类犯罪的坚定决心、突出力度和良好效果。 具体来看,侵犯著作权类犯罪发案最高,且随着互联网发展,该类犯罪开始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出现在手机软件客户端、网页等新载体上。 王海虹表示,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窝点隐蔽、手段多样、联络松散的特点,建议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提高打击力度;重视在互联网上打击,加大对文学网站、视频网站上传作品著作权合规性的监督;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商品的监管。 |
2018-04-25 09:37:48 | 李科元 | { "84": { "category_1_x_anli.id": 84,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5 | 2018-05-01 21:32:08 | 一周内六次飞车抢夺金项链 二男子被判刑 | 2018-04-25 | 中国法院网讯 (张兴 徐春生) 驾驶摩托车流窜作案,专挑佩戴黄金项链女子进行抢夺,最终难逃法网。日前,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钟某、张某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4日期间,二被告人驾驶摩托车流窜作案,见被害女子骑电瓶车在前,且脖子上戴有一根金项链,便驾车尾随跟踪并逐渐靠近,随后趁被害人不备时,拽走其脖子上的金项链后迅速逃离现场。短短几天内,二被告作案六起,被抢的金项链经鉴定价值24188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张某一年内多次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价值24188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二被告人共同抢夺他人财物,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二被告人所盗的赃物已被追缴,并已发还给被害人,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张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2018-04-25 09:17:30 | 李宁 | { "85": { "category_1_x_anli.id": 85,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6 | 2018-05-01 21:32:08 | 广东3名男子利用销售VR眼镜传播淫秽物品获刑 | 2018-04-24 | 3名男子开网店卖VR眼镜,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在学习他人所谓的“运营模式”后误入歧途,为客户免费提供淫秽视频,近日,3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并对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到十个月不等。 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谢某某3人是老乡兼朋友,2016年5月,3人在福田区振兴路某大厦组建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注册了淘宝网店,并选择了移动VR(虚拟现实)眼镜作为公司的主打销售商品之一。 据了解,这种初级VR设备因为入门门槛低,在市场上从事同类销售的商家为数不少。开业不久,3人即感受到了竞争压力,经过对其他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认真调研对比,他们发现,这些公司为更好满足客户购买VR的配套需求,会主动提供“特殊的种子”,以此吸引客户增加销售量。实际上,“特殊的种子”就是网络淫秽电影及视频的BT种子文件。 3人自以为找到生意捷径,经商量后决定赶上“先进者”脚步,也实行免费赠送。在接下来的运营中,谢某某负责VR眼镜的产品推广,陈某某负责从网络寻找淫秽视频资源,并储存在网络硬盘空间,客户购买了VR眼镜后,再按需求将这些淫秽视频文件的种子共享链接发送给客户。 直至2016年11月底,3人的行为被警方发觉,陈某某、谢某某随即被警方抓获。2017年2月,外逃他省的林某某落网归案。 3人归案后,对自己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但辩解称自己只是为了提高好评率和销售额免费赠送,并没有以此牟利。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罪不要求行为实施者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即能构罪。本案中,3人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先后累计达100余人次,已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的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2018-04-24 23:10:42 | 王娜 | { "86": { "category_1_x_anli.id": 86,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7 | 2018-05-01 21:32:08 | 湖南省统计局原副局长杨跃涛涉嫌受贿罪案被提起公诉 | 2018-04-24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跃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跃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跃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2018-04-24 22:52:53 | 王娜 | { "87": { "category_1_x_anli.id": 87,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8 | 2018-05-01 21:32:10 | 江苏一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 2018-04-24 | 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分46次“搬走”社保资金270余万元。日前,经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对昆山市社保中心原职员茆大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同案犯张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昆山市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原科长沈某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因犯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东窗事发:40多笔丧葬抚恤费都有问题 “职工的丧葬抚恤费一般也就四五万元,怎么会变成7万多元?”2016年11月,昆山市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原科长沈某无意中发现,养老支付科窗口办事员茆大伟近期办理的一笔丧葬抚恤费金额不正常。 面对质问,茆大伟刚开始谎称是自己办错了,后来才承认是自己违规操作动用了这笔钱,并请求沈某不要向领导汇报,他保证会把钱补上。沈某同意了茆大伟的请求,但随后发生的事着实让他大吃一惊——又有两笔茆大伟办理的单子出现问题。这时再拨打茆大伟手机,早已关机,人不知去向。因事态严重,沈某不得不向上级领导坦白。很快,社保中心上级单位昆山市人社局对茆大伟涉嫌贪污的情况进行报案。当办案人员赶往茆大伟住处时,发现其已不知去向。 办案人员对茆大伟经手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清查,结果陆续查出了40多笔丧葬抚恤费有问题,初步估算涉及的社保资金达百万元之多。办案人员分析,茆大伟为江苏连云港人,1991年出生,从心理安全的角度来说,极有可能逃回老家。果不其然,办案人员在连云港发现了茆大伟驾驶的车辆,车子就停在他父亲单位门口。后经交涉,茆大伟迫于压力自首,并打电话叫同案犯张瑶到案。 里应外合:利用系统漏洞把公款装进自己腰包 茆大伟大学毕业后,从2013年12月起一直在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窗口工作,主要负责整个昆山市参保人员退休和死亡待遇的审核与支付,这其中就包括职工的丧葬抚恤费。 按照昆山市社保中心的有关规定,职工在死亡后,职工家属领取丧葬抚恤费,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来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材料经养老支付科审核后会出具支付凭证,申请人拿着支付凭证到指定银行窗口就能领取现金。 正常情况下,已经领取过丧葬抚恤费的,相关程序就应该办理终结了。但茆大伟在日常操作中发现,单位电脑社保系统存在漏洞,丧葬费、抚恤金、养老账户的余额都是可以修改的,已经支付完的还能重新生成支付凭证。 虽然支付凭证需要经过审批,但茆大伟知道科里审批把关并不严格,而银行工作人员一般又只认证不认人。他很好奇,能否利用这个漏洞取到钱? 恰巧,茆大伟的初中同学张瑶(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来昆山玩,就住在他家里。在一次聊天中,茆大伟说到了他们单位的这个漏洞,张瑶说可以试一试。他们商定里应外合,由茆大伟负责开具支付凭证,张瑶拿着支付凭证去取钱。 几天后,茆大伟在上班期间,趁机伪造了一张丧葬抚恤费的支付凭证,在社保中心后门外将伪造的支付凭证给了张瑶,张瑶果真取到了钱。后来,茆大伟如法炮制又取了一笔,前后两次取了近10万元。 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违法,茆大伟起初也担心被人发现,一直惴惴不安。但一个多月过后依然风平浪静,茆大伟发现竟然可以瞒天过海。此后,随着用钱需求的增大,茆大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像蚂蚁搬家一样一次次把社保资金揣入自己的口袋。 慢慢地,茆大伟没有了“风险意识”,完全把社保资金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从最初的一个月提一次,到后来的一个月提五六次,频率越来越高,金额也越来越大。最终一共取了多少钱,茆大伟说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了。 后经侦查查实,茆大伟利用职务之便,从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与张瑶内外勾结,先后46次共同骗取丧葬抚恤费共计270万余元。 追悔莫及:因为一时贪念毁了自己 “我的行为是违法的,我本来有一个好的工作、好的前程,因为一时的贪心毁了自己。”茆大伟对自己铸成的大错追悔莫及。 到案发时,270余万元巨款已被茆大伟、张瑶二人挥霍殆尽。在短短两年半间,他们是如何花掉这么一大笔钱的呢? 据茆大伟交代,被他们贪污的钱大部分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有钱之后,两人变得穷奢极欲,很快过上了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在酒吧、KTV、夜店等娱乐场所消费时往往一掷千金,每晚消费动辄过万元。在追求异性时,茆大伟也是出手阔绰。为讨异性欢心,他在案发前借给一个女孩20万元。此外,他还用赃款购买进口轿车,还房贷和炒股等。 其实,茆大伟的经济条件并不差,大学一毕业就考上公务员,每月的工资也不算低。据查办此案的检察官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对法律和制度的敬畏之心,加之远离父母的监管,使他在腐化堕落的路上越走越远。 通过办理此案,昆山市检察院分析研判认为,养老待遇支付窗口操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了防止此漏洞被其他工作人员利用,造成更大的贪污、挪用类的损失,该院建议昆山市人社局展开自查,并对操作漏洞进行整改。目前,昆山市人社局已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弥补了系统操作方面的漏洞。 |
2018-04-24 22:40:07 | 王娜 | { "88": { "category_1_x_anli.id": 88,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89 | 2018-05-01 21:32:10 | 订酒送车送手机?男子私刻公章骗取412万余元 | 2018-04-24 | 一男子为满足自己挥霍,打起了私刻公章冒充某经营部工作人员行骗的歪主意。他以订酒送车送手机的方式取得经销商信任后,骗取酒水订购金412万元。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阿宽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赃款412万余元,退还各被害人。 原来,李阿宽是一家酒类公司安排到富顺协助某经营部销售白酒的工作人员。2015-2017期间,李阿宽私自刻了枚虚假的“某经营部”公章,多次使用该公章以富顺某经营部名义,编造假的促销政策。如只要先预付货款,就能享受到特价酒,引诱富顺片区经销商订购某品牌酒,并收取预付金等。为进一步取得白酒经销商们的信任,李阿宽不仅谎称达到一定销售额就奖励面包车和苹果手机,甚至还自己出钱购买了面包车和手机奖励给了部分被害人。这样的伎俩使得不少经销商都信以为真,继续在李阿宽处订购酒水。 李阿宽在收取多位经销商的订购金后,便采取部分供货或者不供货的形式来推托。一旦遭遇经销商多次催促发货时,李阿宽就向对方出具欠条或向另一经销商以赊账形式买酒充抵,拆东墙补西墙,把这样获取而来的资金进行大肆挥霍。 2017年4月12日,早已债台高筑的李阿宽,迫于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时,李阿宽冒充某经营部名义骗取经销商预付酒水订购金的骗局才被暴露。据查,李阿宽共骗取十余人财物,累计诈骗金额41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阿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冒用某公司名义,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被害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获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李莎 曹熙翔 记住 徐昭磊) |
2018-04-24 22:33:17 | 王娜 | { "89": { "category_1_x_anli.id": 89,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0 | 2018-05-01 21:32:15 | 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万仁礼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 2018-04-24 | 记者24日从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万仁礼先后利用其担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万仁礼,男,1959年5月出生,云南永胜人,历任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助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长等职。2017年2月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7年4月11日被免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职务。 | 2018-04-24 22:11:34 | 王娜 | { "90": { "category_1_x_anli.id": 90,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1 | 2018-05-01 21:32:17 | 用软件招揽赌徒 涉赌资3.4亿 118名被告人受审 | 2018-04-24 |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4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曾某某等118名被告人开设赌场罪一案。由于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期开庭时间将持续一周。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曾某某、朱某某、符某、邵某某、金某某等118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在聊天平台中植入的“欢乐车行”赌博软件,招揽赌博人员进行赌博,涉案赌资共计达3.4亿余元;上述118名被告人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故提请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庭审。 | 2018-04-24 15:36:04 | 李宁 | { "91": { "category_1_x_anli.id": 91,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2 | 2018-05-01 21:32:21 | 伪造证件替人“消分”牟利 12名被告人被判刑 | 2018-04-24 | 中国法院网讯 (董馨) 近日,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刑事案件,12名被告人伪造、变造身份证、驾驶证,为他人在交警部门进行面签“消分”,以此牟利,被该院一审判处刑事处罚。 该案被告人牟某、胡某等人无固业职业,在发现有人有偿代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面签“消分”后,认为这是一条赚钱的门路,经牟某、胡某等合谋,决定开展该项“业务”。因为需要大量的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牟某等人找到被告人杨某,由杨某从他人处获取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以伪造、变造的方式将头像变更为被告人李某等人的头像,其余信息不变,由李某等人到交警部门为他人进行面签“消分”,并收取费用。交警部门发现面签存在异常的情况后,报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法院审理认为,牟某等人违反法律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驾驶证,其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李某等人违反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违法为他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其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根据12名被告人主观恶性、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依法判处被告人牟某、胡某等人两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附加刑。判处被告人李某等人罚金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附加刑。被告人牟某等人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经二审判决维持,现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
2018-04-24 14:58:10 | 李宁 | { "92": { "category_1_x_anli.id": 92,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3 | 2018-05-01 21:32:24 | 两次拘留仍不还款 湖北巴东一“老赖”受审 | 2018-04-24 | 中国法院网讯 (谭元贵 向小燕) 湖北巴东籍男子王某合在有房产、有车辆、有店铺、有务工收入的情况下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经法院两次拘留后仍不执行。4月24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据悉,这是该院开庭审理的第二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 王某与王某合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王某合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4080元,定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某合未按约定履行,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给王某合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因王某合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王某合未有履行,法院再次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但王某合仍未履行相关义务。2018年3月30日,王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受理后,于4月3日作出逮捕决定,巴东县公安局于同日执行逮捕。 经调查发现,王某合有砖混结构房屋一栋两层、奇瑞牌轿车一辆,有店铺,月务工收入3000元,且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其个人银行账号的交易流水金额在5万元以上。 庭审中,法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保障王某合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王某合表示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请求自诉人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将根据王某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议后,另定日期宣判。 |
2018-04-24 14:21:23 | 李宁 | { "93": { "category_1_x_anli.id": 93,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4 | 2018-05-01 21:32:27 | 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构成失火罪获刑一年 | 2018-04-24 | 湖北省随县“2·10”森林火灾案今天宣判,随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失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10日,被告人程某在其位于随县环潭镇许庙村自家承包的农田里种植白杨树苗,因田内的杂草太深,担心影响白杨树苗的种植,便用打火机点燃田埂上的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后经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失火现场进行勘测,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8.4870公顷,折127.30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在湖北省森林重点防火期内,在林区边缘的农田种植白杨树苗时放火烧草,且不注意防火,任由火势蔓延,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8.4870公顷的较大森林火灾,违反了《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辖区内重点镇村干部、护林员、社区代表、村民代表等100多人现场旁听观摩了今天的庭审。 |
2018-04-24 10:00:28 | 李科元 | { "94": { "category_1_x_anli.id": 94,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5 | 2018-05-01 21:32:30 | 拒不搬离已拍卖房产 构成拒执罪领受刑罚 | 2018-04-24 | 占据法院公开拍卖的房产拒不搬离,导致买受人迟迟实现不了合法权利。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吴某某等6人与吴某父子发生继承纠纷。2013年5月26日,颍泉区法院判决被告吴某父子与阜阳市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产权调换的房产,由原告吴某某等6人每人继承10㎡的房产;被告吴某父子继承54.73㎡的房产。同年9月,阜阳中院终审驳回吴某父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吴某父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吴某某等6人向颍泉区法院申请执行。经颍泉区法院告知、通知,吴某父子仍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颍泉区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坐落于阜阳市人民东路一套建筑面积为69.35㎡的涉案房屋予以公开拍卖。2015年8月4日,竞买人周某以45.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屋。当月,颍泉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涉案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周某所有,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给买受人周某。颍泉区法院通知要求吴某迁出该房,但吴某拒不搬离。 因吴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颍泉区法院将该案移送至颍泉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后经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吴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作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履行人,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
2018-04-24 09:59:17 | 李科元 | { "95": { "category_1_x_anli.id": 95,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6 | 2018-05-01 21:32:32 | 两名被告人酒店内贩卖毒品 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 2018-04-24 |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余某,女,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人,曾因吸食毒品三次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拘留或强制隔离戒毒。被告人张某,男,张家界市永定区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17日,余某安排张某到张家界市永定区某酒店给他人售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297克。交易完成后,张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后公安机关在余某、张某的住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298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张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向他人销售甲基苯丙胺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在本案中系共同犯罪,余某为主犯,张某为从犯。余某有多次吸毒前科,系累犯,可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2018-04-24 09:55:02 | 李科元 | { "96": { "category_1_x_anli.id": 96,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7 | 2018-05-01 21:32:36 | 福建省一男子被判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2018-04-24 | 福建省一男子经营的公司为他人公司开发、维护可供传销活动使用的网络平台软件,并提供银行账户为运营该网络平台的资金流通账户,引诱社会人员在该网络平台软件上参与传销活动,接收资金数额累计逾4844万元。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该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公安机关冻结在案银行账户余额逾48万元予以没收。 2016年10月,郭某经与吴某(另案处理)预谋,由郭某经营的厦门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为吴某经营的厦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开发、维护可供传销活动使用的网络平台软件。2016年12月,双方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和服务合同书。而后,该信息技术公司为该文化传播公司开发网络平台软件,该软件构建二十二个层级的传销管理体系,其中仅以本人向下的三个层级参与返利。同时,该信息技术公司提供其银行账户作为该文化传播公司运营该网络平台的资金流通账户。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郭某及吴某等人以投资为名,通过发展会员返利等方式,引诱社会人员在该网络平台软件上参与传销活动,接收资金数额累计逾4844万元。其中,郭某在此期间内利用该网络平台软件,以个人名义发展传销层级五级,可计传销人员39人。 2017年3月,因该网络平台资金链断裂,部分传销人员为索回钱款聚集在该信息技术公司,郭某遂拨打电话报警。 到案后,郭某如实供述了上列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组织、领导以投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接收资金数额累计逾4844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郭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防止互联网成为传销犯罪的温床 关于本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的特殊之处,承办法官付福临介绍,常见的传销活动系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以此发展下线、扩大层级,赚取提成。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借助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的态势,本案便具有新兴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即开发可供传销使用的网络平台软件,并利用该平台发展传销人员,吸取巨额传销资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危害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面对传销活动网络化发展态势,有关部门应努力提升网络技术,依托大数据优势,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加强线上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并做好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通过多管齐下,大力遏制网络传销的发展蔓延。 |
2018-04-24 09:52:15 | 李科元 | { "97": { "category_1_x_anli.id": 97,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8 | 2018-05-01 21:32:37 | 为获优先受偿 伪造工资欠条 虚假诉讼被判刑 | 2018-04-24 | 为使一般债权能够优先受偿,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竟然与他人串通,伪造工人工资欠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马某飞、黄某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及一年,并处罚金。 马某国原是南通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马某国及其公司与通州某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发生借款合同纠纷,经通州区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并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该小额贷款公司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同年10月,法院查封了马某国公司厂区内的全部财产,并对被查封的资产、房产等进行了评估。 之后,又有多名债权人向通州区法院起诉被告人马某国及其公司,要求清偿债务。2015年10月,马某国的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通州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当年12月23日宣告该公司破产。 法院同时查明,2008年,马某国将公司的土建工程承包给了马某飞,马某飞组织马某均、朱某等工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马某国一直未能支付工程款。2013年9月20日,马某国向马某飞出具了欠工程款66.8万元的欠条。 在公司宣告破产后,为让该笔工程款一般债权在破产清算时能够优先受偿,马某国与马某飞谎称马某均、朱某等人为其机械工程公司的员工,并且伪造了公司欠朱某等11名工人工资的欠条,后马某飞授意该11名工人持伪造的工资欠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费用由马某飞支付。法院根据工人提交的工资欠条及马某国等人的证言,作出了11份民事调解书。 此后,为了能使黄某新父亲的16万元借款以及褚某5700元的加工费能够优先受偿,马某国如法炮制,又先后伪造了黄某新及褚某的工资欠条,打起“假官司”。 截至案发,马某国共参与伪造欠条13份,金额为83.37万元;被告人马某飞、黄某新分别参与伪造欠条11份及1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国、马某飞、黄某新明知双方之间的债权仅为一般债权,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使这部分债权能够优先受偿,马某国分别与马某飞、黄某新恶意串通,通过捏造破产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虚假事实,伪造欠工人工资的欠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企图将一般债权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受偿,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法院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
2018-04-24 09:40:07 | 李科元 | { "98": { "category_1_x_anli.id": 98,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99 | 2018-05-01 21:32:40 | 上海一“吊模宰客”团伙13名被告人员获刑 | 2018-04-24 | 一伙不法分子结伙,以低价按摩为名搭识外籍游客,将被害人诱骗至消费场所后,大肆开价宰客,通过威胁等手段索要高额消费价款。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这起 “吊模宰客”行为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等13名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2000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下旬起,被告人王某、胡某、褚某等人经预谋共同经营位于上海市金沙江路95号的酒吧、按摩店,专门针对外籍男子进行“吊模宰客”。被告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结账买单、收款、记账、安排服务等,并有专门的“黄牛”负责拉客,利用外籍男子至上海出差,对上海人生地不熟之际,先由“黄牛”在外搭讪外籍男子并引至该店,在店外望风的同伙用对讲机向店内通报,店内遂安排女性提供服务,后再开出数万元高额消费单据,并倚仗人多势众、以言语威胁及推、按等手段,向被害人强索钱款。得逞后,再安排“黑车”司机将被害人送至借住酒店,以防被害人报警。2017年6月7日晚,5名外籍男子被敲诈勒索共计7万余元。 2017年6月8日,警方将全部涉案人员抓获归案。2018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提出王某具有自首情节,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犯罪未遂;高某的辩护人提出与其他被告人无犯意的联络,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余被告人的辩护人结合各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建议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且属共同犯罪。13名被告人涉案金额从2万元起至7万元不等,犯罪手段卑劣,后果严重,均应从重处罚。最后,法院在结合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各被告人主从犯、犯罪前科等情况以及坦白、退赃等不同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此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上海市首起犯罪人数较多的涉黑恶势力案件。 “吊模宰客”可能构成多种罪名 “吊模宰客”是指不法分子以各种名目,诱骗游客至酒吧、按摩房等场所消费、购物,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索要高额消费费用,谋求高额利润,“吊模”从中抽取一定比例提成。根据不法分子索要消费钱款的手段、地点、数额不同,可能构成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罪名。 庭审之后,案件主审法官周波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掉入“吊模宰客”陷阱,一旦遇到此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周波表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予以从严打击。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彰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王某等13名被告人“吊模宰客”的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此类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
2018-04-24 09:33:38 | 李科元 | { "99": { "category_1_x_anli.id": 99,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100 | 2018-05-01 21:32:42 | 入室盗窃在失主家吃住五天 累犯男子再获刑 | 2018-04-24 |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山)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诈骗案件,被告人汪某因盗窃、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07月20日晚,被告人汪某翻墙进入石店镇王某家,并在其家中生活5天,在失主王某家生活期间,消耗掉20斤菜籽油,四箱多白酒,07月25日,汪某离开时,将失主家两箱白酒,二台电视机,一台微波炉盗走。涉案被盗物品鉴定价值3124元。2017年06月至07月期间,被告人汪某以借骑为由将被害人祝某的一辆电动车和杨某的一辆摩托车骗走,后将车辆作价变卖或抵付消费欠款。涉案车辆价值共计7604元。 另查明,.2015年7月6日,汪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6年8月28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汪某应数罪并罚。综合汪某系累犯、有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2018-04-24 09:07:02 | 李宁 | { "100": { "category_1_x_anli.id": 100, "category_1.id": 2, "category_1.ts": "2018-04-27 23:27:31", "category_1.title": "刑事案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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