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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2017-09-12 08:56:36 | 消费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发展新动力快速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二 | 2017-07-21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21 16:19 | 消费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发展新动力快速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适度扩大总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完善消费政策,促进消费升级,着力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五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消费市场发展动力加快转换,从传统消费转向新型消费驱动,从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驱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一、消费品市场较快发展,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消费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增长速度持续保持在两位数。国内贸易市场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区域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引导消费、扩大生产、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2年的21万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33万亿元,增长55%;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11.6%,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年均增速3.3个百分点。 图1 :2012-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动力,消费驱动型发展模式初步形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充分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2016年,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6%,比2012年提高3.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4.6%,比2012年提高9.7个百分点,高出同期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22.4个百分点。 二、新兴业态迅速壮大,传统实体零售加快转型 “互联网+零售”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我国网络零售新兴业态持续快速增长,发展日趋成熟和完善,同时传统实体业态积极转型调整,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发展。 (一)网络零售业态快速发展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发展,网络购物用户数量大幅增加,网上零售市场交易额快速增长,市场地位明显提升,对拉动消费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网购用户规模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比2012年底提高11.1个百分点。其中,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为4.67亿人,比2012年底增长1.9倍,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17.8%;占网民的比重为63.8%,比2012年底提高20.9个百分点。从市场交易规模看,2016年,我国网上零售市场规模突破5万亿元大关,稳居世界第一。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2万亿元,增长25.6%,增速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5.2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3个百分点左右;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为12.6%,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根据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结果显示, 2015年,网络交易额中占21.6%的部分是由互联网销售方式刺激所产生的新增消费。我国网上零售不仅在规模上稳居世界前列,在物流配送、商品种类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上也创出了中国特色。 (二)实体零售业态增长回暖 面对网上零售新兴业态、经营成本上升等方面的挑战,实体商业业态积极加快调整转型,不断推进业态创新融合,探索新的模式和新的增长点,近几年来实体零售业态增长总体呈恢复态势。2016年,在限额以上企业中传统实体零售业态总体增长7.8%,增速比上年加快2.3个百分点,扭转了2012年以来增速持续回落的态势。尤其是聚合了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等多种服务功能的新商业模式——城市商业综合体呈现井喷式发展,吸引客流人数较多,市场销售增长较快。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商业综合体1088家,其中2014年、2015年全国新开业商业综合体合计为373家,占总数的34.3%。2015年,全国商业综合体全年总客流量为73.7亿人次,增长30.1%;平均到每个商业综合体,日均客流量为1.9万人次。2015年,全国商业综合体中商户实现销售额(包括零售业商户销售额、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商户营业额)5832.6亿元,增长22.5%。 三、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新兴消费不断涌现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居民消费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转变。通讯器材、汽车、居住相关商品、文化用品等品质升级类商品销售旺盛,大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健康养生等服务性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 (一)升级类商品销售良好 从市场销售的商品品类看,结构升级趋势明显。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耐用品类和非耐用品类零售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0.4%和9%,耐用品类增速高于非耐用品类1.4个百分点。具体的消费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大商品类别:一是伴随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信息消费高速增长。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移动互联网流量消费93.6亿G,比2012年增长10.6倍,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80.6%。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的加快,通讯类商品销售持续较快增长。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年均增速为23.3%,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1.7个百分点,是各类商品中增长最快的。二是居民住房及其相关商品消费快速增长。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建筑装潢类、家具类和家电类商品销售年均增速分别为17.1%、15.9%和10.9%。三是文化相关类商品增长较快。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年均增速为12.4%。四是我国已进入大众消费新时代,汽车等耐用消费品越来越多进入普通家庭,升级型和环保型汽车成为市场销售的亮点。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年均增速为8.4%。其中,升级型汽车SU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和环保型新能源汽车销售高速增长,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数据,2016年SUV销量增长43.6%,远高于普通轿车增速;新能源汽车销售32万辆,增长84%;其中纯电动汽车销售24万辆,增长1.2倍。 图2:2013-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各类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速(%) (二)服务消费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人们对服务性消费的需求不断释放,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大众餐饮等服务消费亮点纷呈。旅游、电影等娱乐休闲服务消费旺盛,尤其是旅游消费持续升温,居民出游方式多种多样,“小长假+年休假”拼假方式所占比例增加,周边游、短途游同样深受欢迎,亲子游、出国游学、海岛旅游、邮轮旅游等旅游产品备受人们青睐。据国家旅游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旅游总收入为4.69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81%,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16%;其中,国内旅游人数为44.4亿人次,比2012年增长50.2%;国内旅游收入达3.94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73.6%。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影票房收入457.1亿元,比2012年增长1.8倍,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27.9%。国家鼓励发展大众化餐饮,优化大众化餐饮布局,支持大型餐饮企业建设主副食加工配送中心,发展标准化餐饮网点,培育了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大众化餐饮企业,同时注重弘扬中华饮食文化,逐步形成业态互补、高中低档协调发展、中外餐饮融合促进的发展格局。随着餐饮业基本转型到位,餐饮消费恢复两位数增长,增速由2013年的9.2%回升至2016年的10.8%,2013-2016年餐饮消费年均增速为10.4%。 四、农村市场培育取得成效,区域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带动下,消费市场区域结构持续优化,城乡消费市场差距进一步缩小,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逐步提高。 (一)城乡消费市场差距缩小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地区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引导、鼓励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引进大型便利店和超市等,方便农村居民消费,同时,依托农村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以旅游带动消费,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加快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把农村的优质资源引向市场。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落地,提高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农村消费市场发展较快,城乡之间的消费差距不断缩小。2013-2016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速为12.6%,高于城镇市场1.2个百分点。2016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比2012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增长较快 我国积极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不断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纵深,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有了显著改善。同时,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带动作用,积极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外资产业转移,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济水平和商业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带动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环境的优化,中西部消费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3-2016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1.1%、12.4%、12.1%和10.5%。2016年,中、西部地区零售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1.1%和18.5%,比2012年提高0.7和0.4个百分点。 五、市场主体运营良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作为流通市场的主体,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自身内部经营稳步发展,配套的相关外部环境不断优化改善,对消费者信心有所提振。 (一)经营主体稳步增加 从经营单位规模、吸纳就业以及综合贡献来看,流通领域市场主体自身发展良好。一是经营主体单位数增长较快,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激发。2015年末,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数18.3万家,比2012年增加4.4万家,2013-2015年年均增速为9.7%。其中限上批发业企业数为9.2万家,年均增速为8%;限上零售业企业数为9.1万家,年均增速为11.5%。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看,2015年限上批发和零售业内资企业数17.6万家,占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的96.4%,年均增速为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数为3165家,年均增速为12.2%;外商投资企业数为3431家,年均增速为2.6%。二是吸纳就业能力增强。2015年末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1173.6万人,比2012年增加188万人,2013-2015年年均增速为6%。其中,限上批发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为490.7万人,年均增速为6.1%;限上零售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为682.8万人,年均增速为5.9%。三是行业综合贡献率提高。2016年批发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比2012年增长37.2%,2013-2016年年均增速为8.2%;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012年的9.2%上升至2016年的9.5%。 (二)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消费品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以及消费者保护等问题十分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规划,对于提振消费者信心以扩大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快推进,现有消费品国家标准和已经备案的行业标准近6000项,消费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其中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等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0%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十二五”期间增长了1.8个百分点。此外,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加大对食品、药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检验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大力推进肉菜和中药材等重要商品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在消费环境逐步改善的影响下,消费者信心有所提升。 过去五年,我国消费市场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需要指出的是,受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消费环境以及消费供给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消费潜力并未得到全面释放,尤其是满足新消费结构的商品和服务供给体系还不够完善。展望未来,我国消费市场仍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只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消费能力和意愿,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消费市场规模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新兴市场可望继续快速扩张,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继续凸显,并成为中国经济动力版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国家统计局贸经司) |
62 | 2017-09-12 08:56:41 | 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民生之本亮点纷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 | 2017-07-21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21 16:17 | 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民生之本亮点纷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就业领域多重矛盾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积极推进就业转型,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就业不断增加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就业工作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就业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亮点。 (一)新常态下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经济发展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源泉所在。2012—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7.9%、7.8%、7.3%、6.9%、6.7%,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同期,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92198、91954、91583、91096、90747万人。在经济增速换档、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依然庞大的大背景下,我国就业依然风景这边独好,全国就业人员总量保持了平稳增长,分别达到76704、76977、77253、77451和77603万人,年均增长225万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增强。2012—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平均吸纳非农就业172万人,比2009—2011年多吸纳30万人。 (二)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我国就业总量特别是城镇就业压力仍然较大,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每年1500万人左右。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和繁重的安置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多方拓宽就业渠道,确保了就业预期目标的超额完成。2012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266万人,2016年达到1314万人,并且2013-2016年连续4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6500万人,超额完成每年的目标任务。 (三)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登记失业率持续稳定。2012-2016年全国城镇年末登记失业人数均维持在900多万人,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稳定在4.0%—4.1%之间,远低于4.5%的控制目标;全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基本稳定在5.1%左右。 (四)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 就业岗位供大于求。2012年末至2016年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招聘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分别为1.08、1.10、1.15、1.10和1.13,持续平稳在1以上运行,岗位需求人数始终略大于求职人数,就业市场整体活跃,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基本平衡。 二、经济转型助推就业,结构格局持续优化 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协调发展能力,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促进就业转型,就业格局更趋合理,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一)城乡就业结构发生根本转变。 2012-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分别为52.57%、53.73%、54.77%、56.10%和57.35%,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就业人员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期,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从37102万人上升至41428万人,年均增加1082万人,年均增长2.8%;乡村就业人员从39602万人下降至36175万人,年均减少857万人;城镇就业比重由48.4%提高到53.4%,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乡村就业比例降为46.6%。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数量首次超过乡村,我国城乡就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二)第三产业就业主体地位更加巩固。 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增长和提升空间,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201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到33757万人,比2012年增加6067万人,而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分别减少4277、891万人。2012—201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从36.1%升至43.5%,增加7.4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占比分别从33.6%和30.3%降至27.7%和28.8%。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的高低排序从“三、一、二”的发展型模式提升到了“三、二、一”的现代模式,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的协调性明显提高,初步改变了三次产业就业结构长期滞后于产值结构的局面。 (三)行业内部就业结构明显改善。 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装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分别为341、380、706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26.3%、39.1%、37.8%。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就业人员则年均分别下降6.9%和4.5%。 现代服务业就业人员大幅增长。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的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娱乐业就业人员均实现了年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分别为11.1%、16.9%、18.6%、20.8%、16.9%、13.6%、10.8%和15%。 (四)非公经济成为城镇就业的主渠道。 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分别比2012年增长52.9%和59.9%,占城镇就业的比重分别为20.8%和29.2%,分别比2012年提高5.6和8.8个百分点。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单位就业人员从7194万人增加到10374万人,比重从47.2%上升到58.0%;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国有独资等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则从8042万人下降到7514万人,比重从52.8%下降到42.0%。 (五)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近年来,伴随着地区间产业梯度转移,中西部后发优势显现,在创造就业方面已超过东部地区。2012—2016年,西部城镇就业人员累计增长16.8%,东部增长10.9%,中部和东北分别增长10.4%和6.5%。同期,全国就业人员净增加899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了90%以上;城镇就业人员净增4326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比近50%。2016年中西部地区城镇就业占全国比重比2012年提高0.7个百分点,而东部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 (六)就业人员素质明显改善。 人才资源稳步增长。截止2016年底,全国累计共有2358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比2012年增加783万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17.7万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300多人,分别比2012年增加1万人和1200多人。2013-2016年,留学回国人员累计达156万人,占全部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的58.8%。 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积极助推劳动者素质提升。2016年,全国高职院校达到1359所,比2012年增加62所,占国内普通高校总数的52.3%;毕业生329.8万人,占到高等教育的43.1%。据调查,2015年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14.6%,比2010年分别提高0.5年和4.3个百分点。 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升。2016年,全国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占比为26.4%,比2012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9.1%,比2012年提高2.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3.9%,比2012年提高3.2个百分点。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比2013年提高3.1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同时,着力增进发展的公平性、普惠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不仅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也实现了就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单位就业明显增加。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劳动者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大批灵活就业人员进入企业就业,促进了就业正规化程度的进一步上升。2012—2016年,我国城镇各类单位就业人员总量由22793万人增加到29971万人,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12年的61.43%上升到72.34%。 (二)企业用工更加规范。 各项劳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用工的进一步规范,超时用工现象明显缓解,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16年,城镇各类企业就业人员中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比例为47.9%,比2012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超过40小时的比例大幅下降,由2012年的52%下降至48.1%,下降了3.9个百分点。 (三)劳动关系更趋稳定。 我国劳动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稳定性不断增强。2016年,在各类企业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长期)劳动合同比重达到了26.8%,比2012年提高3.5个百分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91万份,覆盖企业341万户、职工1.78亿人。 (四)就业保障显著提高。 201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分别为37930、29532、18089、21889、18451万人,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7503、3046、2864、2879和3022万人。 四、创业创新激发就业,发展成就辉煌瞩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催生了众多新就业形态,紧紧兜住了民生底线,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一)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大量涌现,创业成为带动就业增长的重要源泉。2013年至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分别为1131、1293、1480和1651万户,年均增速13.4%;其中新登记企业分别为250、365、444和553万户,年均增速30.3%。据有关部门测算,2016年初创企业新增招聘岗位数超过240万个,对新增招聘岗位的贡献率达到18.7%。据劳动力调查数据测算,2016年城镇就业人员在一年内新创业的人数比2012年增长了约36%;在全部失业人员中,平均每年约有7%的失业人员在为自己创业做准备。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热情高涨,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超过450万人,2016年登记的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61.5万人。 (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吸纳就业效应显著。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大量涌现并蓬勃发展,对各类人员的就业创业吸引力日益增强。根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2016年我国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其中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员约为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快递服务业来看,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业企业从2013年的436家增至2016年的847家,从业人员增加16.1%。从分享经济的代表性企业滴滴出行公司的数据看,2013-2016年,已有1100多万注册司机有过接单行为,其中有1/4以上的司机日均接单4单以上。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进。 高校毕业生持续保持较高就业水平。2012-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达到680、699、727、749和765万人,连创历史新高。五年来,党中央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始终稳定。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实现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更是连续14年超过70%。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稳增长。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外出就业。2013—2016年,农民工总量从26894万人增至2817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从16610万人增至16934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坚持做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2013—2016年,累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3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9万人,共帮扶22万户零就业家庭中的24.9万人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创新进取,奋力拼搏,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了就业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庞大,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就业问题仍然突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惠民生,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 |
63 | 2017-09-12 08:56:43 | 2016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 | 2017-07-20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20 09:36 | 2016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现将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布如下: 地 区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上升或下降(±%) 能源消费总量增速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上升或下降(±%) 北 京 -4.79 1.6 0.36 天 津 -8.41 -0.2 -7.39 河 北 -5.05 1.4 -3.75 山 西 -4.22 0.1 -1.00 内蒙古 -4.06 2.8 -4.39 辽 宁 -0.41 -2.9 5.32 吉 林 -7.91 -1.6 -4.20 黑龙江 -4.50 1.3 -2.71 上 海 -3.70 2.9 -1.01 江 苏 -4.68 2.7 -0.95 浙 江 -3.82 3.4 1.43 安 徽 -5.30 2.9 0.71 福 建 -6.42 1.5 -1.96 江 西 -4.93 3.6 -0.22 山 东 -5.15 2.0 -2.09 河 南 -7.64 -0.2 -3.95 湖 北 -4.97 2.7 -2.05 湖 南 -5.34 2.2 -4.28 广 东 -3.62 3.6 -1.73 广 西 -3.64 3.4 -5.14 海 南 -3.71 3.5 -1.35 重 庆 -6.90 3.0 -5.14 四 川 -4.98 2.4 -2.09 贵 州 -6.96 2.8 -4.29 云 南 -5.35 2.9 -9.80 西 藏 陕 西 -3.83 3.5 1.85 甘 肃 -9.42 -2.5 -9.93 青 海 -7.94 -0.6 -10.29 宁 夏 -4.30 3.5 -6.55 新 疆 -3.20 4.2 0.06 附注 1.指标解释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个地区生产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是指一个地区生产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电力。 2.计算方法 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按照2015年价格计算。 3.2016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0%,能源消费总量增长1.4%。 4.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 5.公报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64 | 2017-09-12 08:56:45 | 赵茂宏:上半年CPI温和上涨 PPI涨幅高位回落 | 2017-07-19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9 12:02 | 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4%,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6.6%,而去年同期下降3.9%。总体上看,CPI低位温和上涨,PPI涨幅高位逐月回落。 一、CPI温和上涨,食品价格下降明显 由于“春节错月”因素影响,CPI同比涨幅由开年1月的2.5%回落至2月份的0.8%,3月份扩大至0.9%,4月份扩大至1.2%,5月份和6月份均为1.5%,涨幅逐月小幅回升,但总体保持了上涨温和的态势。 食品价格下降是CPI涨幅较低的主因。上半年,食品价格同比下降2.1%,为2010年以来历年同期同比首次出现下降,主要是受部分鲜活食品价格下降较多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气候条件适宜,鲜菜市场供应较去年同期充足,价格同比下降14.7%,其中3月份降幅高达27.9%。鸡蛋和猪肉价格分别下降13.7%和6.1%,主要原因是前期蛋鸡和生猪养殖效益好,养殖规模扩大,供应增加,而消费则比较平稳,市场价格出现回落。鲜菜、鸡蛋和猪肉三项合计影响CPI下降0.67个百分点。6月份,鸡蛋价格在连续8个月环比下降后由降转升,上涨6.2%。 部分工业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稳步上涨。上半年,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CPI上涨1.83个百分点。受消费需求升级、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明显。医疗服务价格上涨5.2%,旅游价格上涨4.1%,教育服务价格上涨3.3%,合计影响CPI上涨0.53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0.52个百分点。中药和西药价格分别上涨5.8%和6.2%,也是影响CPI上涨的因素。 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涨幅保持在2%左右。受气候、供给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影响,各月食品和能源价格波动较大。上半年,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1%,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 二、PPI同比涨幅创近年新高,二季度高位回落 分季度看,一季度,工业品价格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上涨的势头,PPI同比上涨7.4%,为2008年四季度以来的季度涨幅高点。其中,2月份上涨7.8%,是上半年的月度涨幅高点。3月份之后,PPI同比涨幅逐月走低,5月份和6月份均上涨5.5%,比高点的2月份回落了2.3个百分点。 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影响PPI上涨的主因。上半年,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8.8%,影响PPI上涨6.4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97%左右,是影响PPI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中,2月份生产资料价格涨幅高达10.4%,为近年来高点。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上涨0.7%,影响PPI上涨0.2个百分点,仅占总涨幅的3%左右。从月度走势看,生活资料价格同比涨幅基本维持在0.5%-0.8%的区间内,变化不大。这表明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对生活资料价格的传导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不显著。 多数行业价格上涨。上半年,在调查的40个工业行业中,34个行业价格同比上涨,涨幅超过10%的达到8个,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涨幅高达45.9%;4个行业价格微降;2个行业价格持平。 “三黑一色”等重点行业价格涨幅前高后低。二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同比上涨36.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上涨26.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21.5%,石油加工业上涨21.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14.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涨8.2%。与一季度相比,涨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在PPI总涨幅中的影响程度由一季度的82.4%下降到二季度的74.1%。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司长) 原文地址: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9/t20170719_24305822.shtml |
65 | 2017-09-12 08:56:47 | 许剑毅:服务业继续发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 | 2017-07-19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9 12:05 | 今年上半年,服务业保持快速增长,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转型升级持续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现,服务业领域呈现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 一、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据初步核算,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206516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比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高出0.8和1.3个百分点。 1-6月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3%,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0.1个百分点,与一季度持平。分月来看,今年前5个月服务业生产指数增速均在8.1%和8.3%之间小幅波动。6月份生产指数增速提升至8.6%,比5月份上升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呈现稳中趋快的运行态势。主要行业除金融和房地产业外,其他行业增速均高于一季度,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 二、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 服务业继续发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为54.1%,比上年同期高出0.1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高出14.0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9.1%,比第二产业高出21.3个百分点。 服务业是新增市场主体的主要领域。上半年,服务业工商新登记企业228万户,占全部工商新登记企业数量的78.4%。其中新经济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发展较快,现代服务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新登记企业数同比分别增长41.1%、22.0%和18.0%。 服务业吸纳新增就业人员多。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5.6%,增速高于第二产业4.9个百分点,在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同比新增的就业人员中,服务业新增加的就业人员占73.7%,高于第二产业47.5个百分点。 服务业对税收增长贡献大。今年以来服务业税收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速。上半年,服务业税收收入达4.9万亿,同比增长10.4%,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为57.6%,比一季度高出1.9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高出15.3个百分点。 国内外资本继续积极投向服务业。上半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66104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高出第二产业7.3个百分点;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9.2%,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高出21.5个百分点。 上半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099.9亿元,占全部利用外资总量的70.2%,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647.2亿元,同比增长20.4%。其中,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35.6%、13.9%和46.3%。 三、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新动能加速积累 新兴服务业的蓬勃壮大,为经济增长积累了新动能新动力,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1-5月,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7%和10.9%,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分别达到23.0%和34.0%。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业、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9.9%、35.3%和31.8%,均远高于全部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 随着“互联网+”政策持续发力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的积极推进,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用户高速增长,1-5月,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1815.6万户,同比增长16.2%;移动宽带用户102199.8万户,同比增长24.3%;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70.7亿G,同比增长132.6%。互联网经济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催生了如无人超市、淘咖啡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促进了服务创新。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3.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8.6%,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高达51.6%,比上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超过全国网上零售额18.2个百分点。受年中“6.18”等电商促销活动的影响,与网络消费相关的快递业高速发展,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31.4%,农村快递成为快递业务新的增长点,二季度,重点快递企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82.6%。 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五大幸福产业”稳定快速发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1-5月体育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最快,为26.7%,其中的互联网体育服务同比增长162.8%,非互联网体育服务同比增长85.9%;旅游服务业和文化及相关产业服务业作为五大幸福产业中的主要产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9%和9.8%,其中的水上旅游运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8%,游乐园同比增长55.6%,电子出版物出版同比增长59.3%;健康服务业发展较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9%,其中的健康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同比增长21.2%;养老服务业发展稳定,同比增长10.5%,其中的社会工作行业同比增长25%。 新兴领域服务出口快速增长。据商务部统计,1-5月,新兴领域服务出口累计2845.5亿元,同比增长9.4%,高于整体增速4.8个百分点,占服务出口比重50.1%,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 四、生产性服务业助力“中国智造” 上半年,制造业增长加快,与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性互动。1-6月,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1-5月,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4%,比上年同期大幅提高5.2个百分点。 据人民银行初步统计,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1.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8.2万亿元,同比多增7288亿元,有效缓解了实体企业融资难。制造业的稳定较快发展也带动了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增长。1-6月,货物运输持续增长,货运量同比增长10.0%,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10.1%,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加快6.9和9.5个百分点。 随着人工智能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协同推进下取得突破性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智能化、信息化进程。制造业企业广泛引入人工智能,使生产过程更“聪明”更有效率,1-6月,工业机器人制造产量同比增长52.8%,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24.6个百分点。 五、服务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现 随着供给侧改革的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各项政策落地生效,企业降成本、减税负效果显著。1-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成本费用93.5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9元,较一季度降低1.07元。企业税负率(注:本文税负率计算方式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应缴增值税)/营业收入*100%。)较一季度下降0.18个百分点。在调查的34个行业大类中,25个行业税负率较一季度下降。其中水利管理业、其他房地产业等2个行业税负率下降在1个百分点以上。 六、服务业经济有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上半年,反映服务业景气程度的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8%,分别高于上月和上年同期0.3和1.6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加速增长,显示服务业总体生产向好,对经济发展的稳定作用继续增强。从市场需求和预期看,新订单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0.7%和60.0%,分别高于上月0.4和0.8个百分点,服务业市场需求预期积极,企业对未来发展信心增强,下半年服务业经济有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司长) 原文地址: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9/t20170719_24305769.shtml |
66 | 2017-09-12 08:56:49 | 王萍萍: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服务消费继续快速增长 | 2017-07-18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8 13:53 | 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既快于上年同期,快于一季度,也快于GDP增长;居民消费增长总体平稳,服务消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一、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快于经济增速 居民收入增长加快。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3%。实际增速既快于上年同期,也快于一季度,比上年同期加快0.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同时也快于经济增速,比GDP增速快0.4个百分点,比人均GDP增速快0.9个百分点。 财产收入增长快于整个居民收入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56元,增长9.6%,增速比整个居民收入增长快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0.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加快2.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802元,增长8.4%,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1个百分点,主要是人均出租房屋净收入增长较快。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73元,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主要是农村居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增速回升。 转移收入增长也快于整个居民收入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324元,增长11.9%,增速比整个居民收入增长快3.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2.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166元,增长10.5%,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329元,增长13.5%,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5.8个百分点,主要是各地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加快发放,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增长32.4%,人均从政府得到的实物产品和服务收入增长30.1%,人均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增长48.0%。 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增长慢于整个居民收入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35元,增长8.6%,增速比上年同期略有加快。从城镇看,多数行业工资增长情况好转或稳定,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7.5%。从农村看,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人数和工资水平均保持增长,人数增长2.1%,月均收入水平增长6.3%,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9.1%。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17元,增长5.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家庭经营服务业较快发展,居民人均三产经营净收入增长9.4%,为经营净收入继续增长奠定基础;受玉米、蔬菜、生猪、禽类、蛋类等主要农牧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影响,农村居民人均一产经营净收入增速回落明显,同比减少。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2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1%,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2元,名义增长8.5%,实际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居民0.4和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80下降为2.79,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农村居民工资、财产、转移收入增长均快于城镇居民。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比城镇居民快1.6个百分点,主要是农村向非农行业转移劳动力持续增加,农民工务工较多的部分传统行业工资增长较快。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比城镇居民快1.5个百分点,主要是农村居民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中获得的收益较快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比城镇居民快3.0个百分点,主要是在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农村低收入群体获得的实惠持续较快增加。 三、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总体平稳 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1%,基本延续了一季度以来的平稳增长趋势。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3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7%,实际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74元,名义增长8.1%,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居民1.4和1.9个百分点。与一季度相比,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实际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实际增速加快0.2个百分点。 四、服务消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商品消费支出增长平稳。上半年,居民用于食品、衣着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等以商品性消费为主的支出增长相对较慢。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5.6%,其中谷物支出增长6.6%,肉类支出增长4.6%;受蔬菜、禽类、蛋类价格下降的影响,蔬菜和食用菌、禽类、蛋类支出分别下降5.9%,0.7%和3.9%。人均衣着支出增长2.4%,其中衣类支出增长3.2%;鞋类支出下降0.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6.5%。 服务消费支出继续快速增长。上半年,居民用于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长相对较快,分别增长9.6%,10.0%和11.9%。居民用于提升生活质量的享受型服务消费支出增长强劲。上半年居民人均饮食服务支出增长12.4%,家政服务支出增长13.1%,团体旅游支出增长16.3%,景点门票支出增长21.4%,体育健身活动支出增长25.3%。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住户办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8/t20170718_24281554.shtml |
67 | 2017-09-12 08:56:55 | 孟庆欣:上半年消费品市场稳健发展 | 2017-07-18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8 13:51 |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我国消费品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消费继续发挥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作用,消费品市场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区域结构调整持续优化。 一、消费品市场零售增长加快,消费引领经济增长作用突出 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增速同比环比均有所加快。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和一季度分别提高0.1和0.4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增长10.8%,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6月份当月增长11%,比上月加快0.3个百分点,为2016年以来月度增速最高值。 国内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占据“三驾马车”的首位,消费继续发挥经济增长第一引擎的作用。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3%,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4%,高于同期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30.7个百分点。 二、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实体零售业态继续回暖 网络零售增速有所加快。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3.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8.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2.8个百分点,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8.2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约3.4个百分点;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为13.8%,比上年同期提升2.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升1.4个百分点。 实体零售业态经营不断改善。据测算,上半年,包括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在内的限额以上单位实体零售业态零售额同比增长8.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2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中的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5、2.8和0.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3、0.4和1.7个百分点;超市业态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个百分点。 三、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亮点纷呈,服务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消费升级类商品加快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17.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1.8%,加快2.6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增长10.1%,仍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汽车类商品中SU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增长较快,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数据,上半年SUV销量增长16.8%,仍明显高于普通轿车增速。 旅游娱乐休闲消费市场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旅游成为国内家庭消费的刚性需求,旅游市场保持供需旺盛的势头。据国家旅游局报告显示,一季度、二季度居民整体出游意愿分别为82%和81.1%,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今年“五一”小长假,游客人数和花费再创历史新高。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五一”假期,我国共接待游客1.34亿人次,同比增长14.4%;实现旅游总收入791亿元,增长16.2%。电影市场增长有所回升。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上半年,全国影院累计放映超过4047万场,观影人次 7.8亿,票房收入271.8亿元,增长10.5%,增速高于上年全年6.8个百分点。目前我国电影银幕数量超过4.5万块,成为全球电影银幕最多的国家。 四、石油及制品类增长较快,汽车类增速低开企稳 石油及制品类高位回落。受成品油均价同比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增速比上年同期大幅回升。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0.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1.9个百分点。二季度成品油均价涨幅逐渐收窄,石油及制品类销售增速比一季度回落4.7个百分点。 汽车类增速环比回升。受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年初汽车销售出现波动,二季度随着销售回归正常,加上商家促销优惠力度加大,汽车类增速逐月回升。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增长5.2%,其中二季度增长7.9%,增速比一季度加快5.6个百分点。据测算,若扣除汽车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半年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二季度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 五、基本生活类平稳增长,居住类商品增长较快 吃穿类商品增速略有加快。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吃穿用类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类分别增长11.3%和7.3%,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2和0.3个百分点。餐饮消费增长11.2%,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居住类保持两位数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电类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3.1个百分点;家具类、建筑及装潢类分别增长13.4%和13.9%,增速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3和3.5个百分点。 六、城乡市场发展更趋协调,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 乡村市场占比稳步提高。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以及农村商业配套逐步完善,乡村市场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乡村零售额同比增长12.3%,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3个百分点,高出城镇市场2.2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3%,比上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 中西部地区消费增长较快。近年来,中西部地区经济和商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带动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潜力释放,中西部消费市场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中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3%,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9.9%,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七、消费者信心提振,消费品供应稳定 消费者意愿水平同比提升。消费者景气指数中,上半年,月均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11.9,比上年同期提高9.9个百分点;月均消费者预期指数为115.1,提高10.1个百分点;月均消费者满意指数为107.2,提高9.6个百分点。 消费品工业生产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食品制造、家具制造、医药制造、汽车制造、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9%、10.4%、11.6%、13.1%和13.9%,增速比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高出2.1、3.5、4.7、6.2和7个百分点。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司长)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8/t20170718_24281432.shtml |
68 | 2017-09-12 08:56:55 | 赵培亚: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结构更趋优化 | 2017-07-18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8 13:50 | 2017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605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与1-5月份持平。上半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回升,投资运行中积极因素逐步积累。 一、制造业投资增速回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上半年,制造业投资86809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1-5月份和1-4月份分别提高0.4和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制造业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20.4%,比去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1.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一是技术改造成为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上半年,制造业中技改投资39557亿元,同比增长11.8%,增速比1-5月份提高1.6个百分点,比全部制造业投资高6.3个百分点;占全部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45.6%,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对制造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高达92%,成为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今年是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深化之年,随着工业增长方式由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正在成为企业投入的重点;另外技改投资的较快增长也受益于相关政策的支持,近期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针对企业技改升级从规划上予以引导,从资金上给以扶持;一些地区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如江苏、广东等地根据企业实施技改产生的新增财政贡献,对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上述举措都有效提振了企业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是装备制造业投资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上半年,装备制造业完成投资36494亿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1-5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占全部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42%,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成为制造业投资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 三是高耗能制造业投资持续下降。在2016年高耗能制造业投资持续下降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高耗能制造业投资继续下降。上半年,高耗能制造业投资下降1%;占全部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22.3%,比去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钢铁、有色行业投资分别下降11.9%和4.7%。 二、民间投资增速回升,经济内生动力有所增强 上半年,民间投资170239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6月份当月民间投资增长8.2%,增速比5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上半年,工业民间投资增长5.1%,增速比1-5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基础设施行业民间投资增长20.1%,增速比1-5月份提高2个百分点。 民间投资增速回升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随着“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推进,工业整体呈现供需向好、效益改善的运行态势,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2.7%,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企业投资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相关政策效果逐步显现,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逐步增强。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陆续下发,一些限制性领域的市场准入门槛持续降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改善了民营企业的投资环境。三是有关部门加大了对PPP项目的资金支持及操作指导。今年财政安排7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地方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下达6.5亿元;同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以利于推动PPP项目更好地落地实施。 三、新动能投资活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投资19024亿元,同比增长21.8%,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8.7个百分点,比全部投资高13.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8%,比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1.5%;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22.3%。 上半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108216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比全部投资高0.9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38.6%,比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势头良好,对投资增长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四、基础设施投资高位运行,短板领域投资继续得到加强 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59422亿元,同比增长21.1%,增速比1-5月份和去年同期均提高0.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1.2%,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46.5%,拉动投资增长4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中短板领域的投资增长较快。上半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46%;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25.4%;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3.2%;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7.5%。 分地区看,上半年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合计增长22.9%,增速比全部基础设施投资高1.8个百分点;占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为58.5%,比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五、重点城市住房供给力度加大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调控效果显现,重点城市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大住房市场供应力度。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中住宅投资同比增长10.2%,增速比1-5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重点城市住宅投资增长9.5%,增速提高0.3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增速的提高有助于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供需矛盾,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加力增效,发挥了在宏观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但当前投资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如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仍呈下降态势、到位资金增速仍然偏低等。下阶段应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合理有效投资;抓转型促升级,努力振兴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引导,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有效落实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更好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巡视员)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8/t20170718_24281151.shtml |
69 | 2017-09-12 08:57:02 | 赵云城:上半年新动能助推工业经济稳定向好 | 2017-07-18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8 13:48 | 今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工业经济增长动力逐步增强,稳定向好的态势更加明显,呈现出增速回升、出口向好、结构优化、效益改善、新动能加快成长的主要特征。 一、工业生产稳步回升 2017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9%,增速较上年全年回升0.9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增长6.9%,增速较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为2015年以来季度最高增速。 基本面总体向好。上半年,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6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增长面为87.8%,较上年全年扩大4.9个百分点。在统计的596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有462种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为77.5%,较上年全年扩大10.6个百分点。 出口增长加快。上半年,工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0.9%,增速较上年全年回升10.5个百分点。其中,一季度增长10.3%、二季度增长11.1%,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小微企业运行状况较为稳定。据对4万多家工业小微企业的调查,二季度,小微企业景气指数为96.5,比一季度上升3.4个点,回升至近两年的最高水平。调查结果还显示,小微企业产品订货量增加,融资环境有所改善,设备利用状况不断向好。 用工需求持续回暖。对9万多家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单位的用工需求在二季度延续了上年下半年以来的持续回暖态势,用工需求增加的企业比例较用工需求减少的企业比例多6.2个百分点。 二、工业结构继续优化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在工业领域成效显现,产能过剩矛盾继续缓解,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工业内部结构继续优化。 上半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较上年全年加快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5%,高于规模以上工业4.6个百分点。其中,电子、汽车、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13.9%、13.1%、12.5%、12%和11.2%,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速。消费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增速较上年全年回升2.3个百分点。其中,医药、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家具、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别增长11.6%、10.7%、10.4%、9.8%,均保持了较快增速。传统产业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机床、铸造机械、叉车、气体分离及液化、工商用制冷空调等通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矿山、水泥、塑料加工、食品制造、农产品加工、纺织、电子工业等专业设备制造,以及载货汽车、家具、家电等与投资、房地产相关的行业普遍保持了较快增长。 上半年,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增速较上年全年放缓2个百分点,低于规模以上工业3.7个百分点。通过彻底出清“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强力整治违法违规和低端、无效的供给能力,有效供给增加。上半年,全国合规粗钢产量增长加快,大中型钢铁企业增长又快于小型企业。在生产回升的同时,工业用电量增幅也有所回落。 三、工业企业效益继续改善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3.5%和22.7%,增速较上年全年分别上升8.6和14.2个百分点;在企业利润保持良好增势的同时,其增长结构发生可喜变化,4-5月份,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利润中,原材料制造业所占比重较一季度下降20.2个百分点,而消费品制造业提高了8.8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提高9.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提高15.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05%,同比提高0.45个百分点;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5月末资产负债率为56.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企业回款情况持续好转,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同比减少1.1天,延续了年初以来同比减少的趋势,且应收账款同比增速较一季度末回落0.5个百分点;产成品存货周转继续加快,5月末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减少0.7天,且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速较4月末回落1.1个百分点。 四、工业领域新动能支撑作用加强 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对工业经济助推力加大,支撑作用加强。上半年,全国有近万家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产,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6%,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17.6%。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0.8%和13.1%,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9和6.2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分别上升0.3和2.3个百分点。工业机器人、民用无人机、城市轨道车辆、SUV、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光缆、光电子器件等新兴工业产品均保持了快速增长。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新旧动能转换将会加快,新动能的支撑作用将会继续增强,工业经济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全年工业经济总体平稳、稳定向好的总体格局将会延续。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工业司司长)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8/t20170718_24281381.shtml |
70 | 2017-09-12 08:57:09 | 董礼华: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好于预期 | 2017-07-18 | 中国经济网 | 2017-07-18 13:45 |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稳的基础更加巩固,好的态势更加明显,服务业和消费保持最高贡献,新动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总体形势好于预期。 一、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为3814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9%,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好于预期。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987亿元,同比增长3.5%,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52987亿元,同比增长6.4%,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06516亿元,同比增长7.7%,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 分季看,二季度延续了一季度开局良好的运行态势,国内生产总值2008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9%,与一季度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33亿元,同比增长3.8%,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82983亿元,同比增长6.4%,与一季度持平;第三产业增加值104491亿元,同比增长7.6%,比一季度略微回落0.1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继续保持对经济增长的较高贡献率 上半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8%、40.1%和54.1%,其中,二季度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6%、41.3%和52.0%,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提高0.6和0.1个百分点。从贡献率看,上半年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37.8%和59.1%,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2、2.6和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第二产业高21.3个百分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分行业看,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分别为30.7%、10.3%和10.2%,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9、1.1和1.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较快,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0%,比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 三、消费需求继续保持对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作用 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然发挥主要作用,消费结构继续转型升级。最终消费贡献率为63.4%,资本形成贡献率为32.7%,外需贡献率为3.9%,消费仍然是三大需求中最高的。在消费中,增长最快的还是服务消费,上半年居民在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改善型、服务性消费方面的人均支出增长较快,分别为9.6%、10.0%和11.9%。 四、经济增长新动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兴行业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新动能成为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1%,分别高于整个规模以上工业3.9和6.2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0%,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二季度增长23.0%,比一季度提高3.9个百分点;在快递服务的带动下,邮政业增加值也持续高速增长,同比增长31.9%,其中,二季度增长32.4%,比一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3.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8.6%,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8.2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高达51.6%,超过全国网上零售额18.2个百分点。 五、经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 上半年,劳动生产率继续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约为49135元/人,扣除价格因素,比去年同期增长6.7%。产能利用率回升明显。工业产能利用率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的回升态势,其中,煤炭、钢铁去产能成效进一步显现,产能利用率回升较为明显。相关产业利润高速增长。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2.7%,比去年同期提高16.3个百分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利润同比增长62.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利润同比增长81.9%。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 原文链接: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07/18/t20170718_24281332.shtml |
71 | 2017-09-12 08:57:13 |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6月份房价数据 | 2017-07-18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8 09:30 | 6月份一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6月份房价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2017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进行了解读。 一、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9个城市环比下降或持平 6月份,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稳定态势。从同比看,1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比上月回落,回落幅度在0.8至5.5个百分点之间。从环比看,9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持平;6个城市上涨,但涨幅均在0.5%以内。 二、70个大中城市中一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连续回落,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降 70个大中城市中,一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连续回落。据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平均涨幅均连续9个月回落,6月份比5月份分别回落2.6和1.9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平均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6月份比5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平均涨幅连续5个月回落,6月份比5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 此外,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降。初步测算,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平均分别下降0.1%和0.2%。 |
72 | 2017-09-12 08:57:22 | 2017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 2017-07-18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8 09:30 | 表1: 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对比表 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指数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指数 6月 5月 6月 5月 北京 111.5 114.6 99.6 100.0 天津 112.9 115.5 100.0 100.1 上海 110.0 112.9 99.8 100.0 南京 113.6 118.2 100.0 99.8 无锡 122.9 126.5 99.7 100.2 杭州 114.6 116.3 100.2 99.7 合肥 115.4 120.9 100.1 99.8 福州 114.1 115.6 99.9 100.0 厦门 114.7 119.5 100.4 100.3 济南 115.9 116.7 100.2 100.5 郑州 120.2 122.1 100.0 99.9 武汉 114.9 116.8 100.3 100.2 广州 117.9 119.5 100.5 100.9 深圳 102.7 105.5 100.0 99.4 成都 102.1 102.9 99.8 99.9 表2:2017年6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北 京 99.6 110.7 132.3 唐 山 100.8 107.9 106.9 天 津 100.0 112.3 127.4 秦 皇 岛 100.1 109.0 109.1 石 家 庄 100.5 115.8 121.9 包 头 100.2 102.0 100.7 太 原 101.1 106.4 108.5 丹 东 100.3 100.5 98.4 呼和浩特 100.3 101.9 102.1 锦 州 100.4 100.2 96.6 沈 阳 101.6 109.0 110.6 吉 林 100.6 104.6 104.9 大 连 100.5 104.8 105.7 牡 丹 江 100.1 102.6 100.5 长 春 100.9 106.9 107.8 无 锡 99.7 122.8 134.8 哈 尔 滨 101.6 106.7 108.4 扬 州 100.9 115.5 118.3 上 海 99.8 108.6 137.2 徐 州 101.7 112.8 116.1 南 京 100.0 113.0 144.6 温 州 100.9 107.7 111.1 杭 州 100.2 114.5 133.5 金 华 101.0 111.6 114.7 宁 波 100.9 109.9 119.1 蚌 埠 102.0 116.7 117.6 合 肥 100.1 115.4 148.2 安 庆 100.3 109.4 111.0 福 州 99.9 114.0 129.1 泉 州 100.7 109.4 111.1 厦 门 100.4 114.5 151.3 九 江 100.8 114.8 118.4 南 昌 100.1 110.8 120.7 赣 州 100.4 112.6 115.7 济 南 100.2 115.9 122.5 烟 台 101.1 107.6 109.8 青 岛 100.3 111.2 115.4 济 宁 101.3 106.7 105.8 郑 州 100.0 119.9 130.2 洛 阳 102.3 110.2 110.4 武 汉 100.3 114.2 128.3 平 顶 山 100.9 106.3 107.4 长 沙 100.2 118.1 123.5 宜 昌 101.4 111.5 112.7 广 州 100.5 117.8 139.5 襄 阳 101.9 106.8 105.9 深 圳 100.0 102.7 146.5 岳 阳 101.2 109.0 108.5 南 宁 100.9 111.2 117.3 常 德 101.6 108.3 107.3 海 口 101.2 108.5 110.7 惠 州 100.5 115.5 129.6 重 庆 101.5 112.0 115.3 湛 江 100.6 111.7 112.7 成 都 99.8 102.0 105.1 韶 关 100.4 111.6 113.8 贵 阳 100.6 108.4 110.3 桂 林 101.0 107.5 107.2 昆 明 100.7 107.3 107.7 北 海 102.1 112.5 113.3 西 安 101.5 113.1 115.5 三 亚 99.2 107.7 107.9 兰 州 100.8 104.4 106.4 泸 州 100.9 104.2 105.6 西 宁 100.3 103.1 102.7 南 充 101.4 105.2 105.6 银 川 100.5 102.1 102.0 遵 义 100.7 103.4 103.3 乌鲁木齐 100.4 100.8 99.7 大 理 100.6 103.6 104.1 注: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同比以上年同月价格为100,定基以2015年价格为100。 表3:2017年6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北 京 99.6 111.5 135.4 唐 山 100.9 108.2 107.3 天 津 100.0 112.9 128.9 秦 皇 岛 100.2 109.5 109.7 石 家 庄 100.5 116.1 122.4 包 头 100.3 102.0 100.7 太 原 101.2 106.6 108.8 丹 东 100.3 100.5 98.4 呼和浩特 100.3 101.9 102.2 锦 州 100.4 100.2 96.6 沈 阳 101.6 109.0 110.7 吉 林 100.6 104.6 104.9 大 连 100.5 104.8 105.7 牡 丹 江 100.2 102.8 100.5 长 春 100.9 107.0 107.9 无 锡 99.7 122.9 135.0 哈 尔 滨 101.6 106.7 108.4 扬 州 100.9 115.5 118.3 上 海 99.8 110.0 145.1 徐 州 101.8 113.6 117.0 南 京 100.0 113.6 147.2 温 州 100.9 107.8 111.2 杭 州 100.2 114.6 133.7 金 华 101.0 111.6 114.7 宁 波 100.9 110.0 119.3 蚌 埠 102.1 116.7 117.6 合 肥 100.1 115.4 148.4 安 庆 100.3 109.4 111.1 福 州 99.9 114.1 129.3 泉 州 100.7 109.6 111.3 厦 门 100.4 114.7 151.8 九 江 100.8 114.9 118.6 南 昌 100.1 111.0 121.0 赣 州 100.5 112.6 115.8 济 南 100.2 115.9 122.5 烟 台 101.1 107.6 109.8 青 岛 100.3 111.5 115.7 济 宁 101.3 106.8 105.8 郑 州 100.0 120.2 130.7 洛 阳 102.4 110.7 110.9 武 汉 100.3 114.9 129.8 平 顶 山 100.9 106.4 107.6 长 沙 100.2 118.5 124.1 宜 昌 101.4 111.7 113.0 广 州 100.5 117.9 139.8 襄 阳 102.0 106.9 106.0 深 圳 100.0 102.7 147.1 岳 阳 101.3 109.6 109.1 南 宁 101.0 112.3 119.2 常 德 101.6 108.4 107.4 海 口 101.2 108.5 110.8 惠 州 100.5 115.5 129.7 重 庆 101.6 112.1 115.4 湛 江 100.6 111.7 112.7 成 都 99.8 102.1 105.3 韶 关 100.4 111.6 113.8 贵 阳 100.6 108.5 110.4 桂 林 101.0 107.5 107.2 昆 明 100.7 107.3 107.7 北 海 102.1 112.6 113.5 西 安 101.7 114.3 116.9 三 亚 99.2 107.7 107.9 兰 州 100.8 104.5 106.6 泸 州 100.9 104.3 105.7 西 宁 100.4 103.3 102.9 南 充 101.4 105.3 105.7 银 川 100.5 102.1 102.0 遵 义 100.7 103.6 103.5 乌鲁木齐 100.4 100.9 99.6 大 理 100.6 103.7 104.1 表4:2017年6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 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 =100 北 京 98.9 115.8 153.7 唐 山 100.7 105.1 104.8 天 津 99.1 115.0 129.7 秦 皇 岛 99.9 107.0 106.5 石 家 庄 99.8 109.2 119.6 包 头 100.4 102.3 99.5 太 原 100.8 107.4 109.5 丹 东 100.1 100.9 98.9 呼和浩特 100.2 99.8 99.4 锦 州 100.2 99.0 93.6 沈 阳 101.1 104.4 105.9 吉 林 100.3 103.2 103.5 大 连 100.6 103.3 104.0 牡 丹 江 100.6 101.8 101.9 长 春 100.7 103.7 103.7 无 锡 101.5 124.6 128.2 哈 尔 滨 101.4 103.0 104.7 扬 州 100.5 110.9 111.3 上 海 99.9 110.0 142.6 徐 州 101.3 108.0 109.3 南 京 100.6 116.5 138.7 温 州 101.6 106.3 109.8 杭 州 100.7 117.4 130.5 金 华 100.7 107.5 109.5 宁 波 101.2 109.2 115.1 蚌 埠 101.9 111.2 111.3 合 肥 99.6 107.6 150.2 安 庆 100.4 111.2 111.6 福 州 100.8 116.9 125.5 泉 州 100.6 112.1 111.3 厦 门 99.6 112.5 145.2 九 江 100.9 108.8 112.7 南 昌 100.7 109.8 117.9 赣 州 100.4 110.8 112.8 济 南 100.8 117.3 121.7 烟 台 100.8 105.8 106.1 青 岛 100.9 115.6 117.2 济 宁 101.0 105.0 104.7 郑 州 100.3 122.6 133.5 洛 阳 100.9 105.1 104.9 武 汉 101.3 120.8 132.2 平 顶 山 100.5 102.6 102.3 长 沙 100.4 120.8 124.0 宜 昌 101.1 107.6 109.5 广 州 100.8 123.2 147.2 襄 阳 100.8 104.1 103.7 深 圳 99.7 104.3 142.1 岳 阳 100.7 104.7 104.8 南 宁 101.7 109.4 112.9 常 德 100.9 104.4 105.0 海 口 100.4 104.7 105.2 惠 州 100.6 114.7 121.5 重 庆 101.3 108.1 112.0 湛 江 100.8 107.8 106.1 成 都 100.0 106.0 108.9 韶 关 100.6 105.9 106.3 贵 阳 100.4 104.1 105.5 桂 林 100.7 100.2 98.4 昆 明 100.5 103.1 105.0 北 海 101.6 107.8 110.2 西 安 101.6 105.7 102.3 三 亚 99.3 103.6 104.5 兰 州 100.4 102.1 102.6 泸 州 100.5 103.3 106.1 西 宁 100.3 100.6 99.9 南 充 100.8 104.6 105.9 银 川 100.1 100.0 99.5 遵 义 100.3 104.0 102.7 乌鲁木齐 100.6 101.4 100.3 大 理 100.4 99.8 99.4 表5:2017年6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分类价格指数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北 京 99.4 110.3 121.9 99.8 113.2 139.6 99.5 111.0 142.2 天 津 100.4 115.1 135.7 99.9 112.9 128.9 100.0 111.3 124.2 石 家 庄 100.4 113.9 119.6 100.3 116.6 123.1 100.9 116.4 122.5 太 原 101.3 107.2 110.4 101.3 107.6 109.7 100.9 105.0 106.9 呼和浩特 100.3 100.6 99.9 100.4 102.3 103.4 100.2 101.8 101.1 沈 阳 101.6 110.4 112.6 101.6 108.3 110.7 101.5 107.5 107.1 大 连 100.4 103.1 105.1 100.5 106.6 107.9 100.8 104.8 102.4 长 春 100.7 108.4 110.4 101.2 106.3 106.6 100.7 106.2 106.8 哈 尔 滨 101.7 106.5 107.7 101.6 107.8 109.4 101.4 105.0 107.3 上 海 99.6 109.6 147.7 100.0 110.6 146.2 99.7 109.6 143.2 南 京 99.9 116.0 150.9 99.8 112.9 147.3 100.3 113.0 143.9 杭 州 100.0 115.0 138.0 100.3 114.5 132.8 100.3 114.1 129.7 宁 波 101.0 111.8 122.3 100.9 109.9 119.6 100.8 109.5 117.7 合 肥 100.1 116.0 147.3 100.0 115.7 149.0 100.2 113.3 147.8 福 州 100.1 112.7 130.2 100.1 115.3 130.4 99.5 113.0 127.3 厦 门 100.3 114.3 152.1 100.3 114.2 153.0 100.7 115.7 149.7 南 昌 100.0 113.1 124.0 100.2 110.0 120.5 100.1 113.1 120.9 济 南 100.6 115.2 122.2 100.1 116.2 123.2 100.1 115.6 120.2 青 岛 100.2 111.2 115.3 100.2 111.8 117.2 100.7 111.3 112.9 郑 州 99.8 121.2 132.7 100.3 120.8 131.0 99.8 115.2 124.0 武 汉 100.2 115.3 130.1 100.4 115.3 130.7 100.2 112.6 126.2 长 沙 100.3 117.7 121.2 100.3 117.7 124.3 100.0 120.5 125.7 广 州 100.3 117.6 140.0 100.5 119.1 140.7 100.4 116.5 138.5 深 圳 99.7 103.1 146.2 100.2 104.0 147.2 100.3 101.1 148.8 南 宁 100.8 112.6 120.1 101.0 111.6 119.3 101.3 113.4 116.9 海 口 101.1 108.9 111.7 101.4 109.2 111.5 100.6 106.6 108.3 重 庆 101.8 114.8 117.6 101.4 111.6 114.9 101.4 108.7 113.0 成 都 100.2 102.3 104.7 99.4 101.8 105.7 99.5 102.1 105.9 贵 阳 100.7 108.5 110.9 100.7 109.1 111.1 100.2 106.5 107.8 昆 明 100.9 107.7 109.1 100.6 107.3 107.7 100.8 107.0 106.4 西 安 101.7 113.7 118.1 101.7 115.0 116.9 101.6 113.5 115.8 兰 州 100.7 105.0 106.9 100.8 104.5 106.5 100.9 104.1 106.4 西 宁 100.6 103.6 103.7 100.2 103.9 103.0 100.7 101.5 102.3 银 川 100.5 101.4 101.4 100.4 101.8 102.1 100.7 103.4 101.9 乌鲁木齐 100.8 101.2 99.6 100.3 101.0 100.8 100.4 100.4 96.4 唐 山 100.8 107.6 107.7 100.9 108.3 107.1 101.0 109.1 107.2 秦 皇 岛 100.4 109.9 109.7 100.0 109.4 110.1 100.4 109.3 108.0 包 头 100.0 102.0 101.7 100.2 102.6 101.0 100.5 100.6 99.4 丹 东 100.2 100.7 99.1 100.4 100.5 98.6 100.4 100.0 96.5 锦 州 100.2 100.0 94.4 100.5 100.4 97.6 100.1 99.6 97.3 吉 林 100.5 105.3 105.2 100.7 104.4 105.1 100.1 103.1 103.3 牡 丹 江 100.1 102.0 99.6 100.2 103.1 101.4 100.1 104.1 98.4 无 锡 99.9 125.4 139.3 99.9 124.7 137.8 99.2 117.5 126.4 扬 州 101.1 116.1 119.7 101.0 115.5 118.2 100.7 115.0 117.7 徐 州 102.0 114.2 117.5 101.9 113.9 117.0 101.4 111.5 116.4 温 州 100.8 107.6 110.1 101.0 109.0 112.7 100.9 106.3 110.0 金 华 101.6 113.6 117.0 100.8 112.4 115.8 100.6 108.5 110.9 蚌 埠 101.6 115.5 115.8 102.3 117.6 118.8 101.0 112.4 111.6 安 庆 100.3 109.7 112.3 100.4 109.4 110.9 99.9 109.1 110.2 泉 州 100.3 110.5 111.8 100.9 110.9 112.2 100.6 107.2 109.7 九 江 100.8 117.6 121.2 100.8 114.4 118.1 101.0 115.4 118.8 赣 州 100.7 112.8 116.5 100.4 112.3 115.3 100.3 113.9 117.1 烟 台 101.0 106.4 107.8 101.1 108.8 112.0 100.8 106.3 106.6 济 宁 101.1 106.2 105.9 101.5 107.3 106.0 101.1 105.9 105.3 洛 阳 103.1 113.2 115.0 102.5 110.8 110.5 101.4 108.7 108.8 平 顶 山 100.8 106.1 105.7 101.0 107.0 108.7 100.5 104.6 106.3 宜 昌 101.1 111.7 112.7 101.4 111.8 113.0 101.7 111.1 113.0 襄 阳 102.1 107.1 107.8 102.0 106.9 105.9 101.7 106.8 104.2 岳 阳 100.6 109.3 109.1 101.5 109.1 108.2 101.2 110.9 111.0 常 德 102.3 109.8 109.3 101.3 108.2 107.1 101.1 106.7 105.0 惠 州 101.1 114.3 128.9 100.5 115.7 130.1 100.0 116.1 129.5 湛 江 101.0 110.8 112.4 100.4 112.5 113.5 100.3 110.8 110.3 韶 关 100.7 110.8 114.0 100.8 112.9 115.0 99.7 109.9 112.0 桂 林 101.4 106.2 105.7 101.0 108.2 107.5 100.4 106.4 107.6 北 海 102.0 111.7 113.0 102.2 113.9 113.9 102.8 114.2 115.4 三 亚 99.2 109.1 109.3 98.8 106.6 106.5 99.7 107.2 107.7 泸 州 101.1 105.5 106.7 100.9 103.9 105.5 100.0 102.9 102.6 南 充 101.3 104.9 105.0 101.5 105.5 106.2 101.3 104.3 103.7 遵 义 100.3 103.7 104.7 100.8 103.2 102.9 100.9 105.2 104.9 大 理 100.1 104.3 104.5 100.6 103.7 104.9 100.8 103.4 103.2 表6:2017年6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分类价格指数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上月 =100 上年同月 =100 2015年 =100 北 京 98.8 116.3 154.3 98.8 114.8 151.8 99.1 116.2 155.5 天 津 98.8 115.2 132.5 99.4 115.8 129.8 99.4 111.8 120.9 石 家 庄 100.2 110.4 121.7 99.7 109.5 119.4 99.2 104.9 114.1 太 原 101.0 108.9 111.3 100.6 107.0 108.9 100.5 104.8 106.7 呼和浩特 100.3 99.8 99.5 100.1 99.8 99.5 100.2 99.9 98.7 沈 阳 101.3 104.0 105.9 100.7 105.5 106.4 100.8 104.1 103.9 大 连 100.5 103.2 103.8 100.5 103.4 104.7 101.1 103.6 102.6 长 春 100.7 103.9 104.3 100.6 103.3 102.8 100.8 104.2 103.2 哈 尔 滨 101.6 103.5 105.2 101.4 103.0 104.6 101.0 101.7 103.9 上 海 99.9 111.5 145.2 99.9 109.5 141.2 100.1 107.6 138.7 南 京 100.4 113.6 134.1 100.5 116.5 140.3 100.8 122.8 144.6 杭 州 100.7 117.5 131.6 100.8 118.1 130.7 100.8 116.1 127.9 宁 波 101.3 108.8 114.9 101.0 109.6 115.7 101.4 108.8 114.1 合 肥 99.7 107.9 151.5 99.6 107.4 148.8 99.4 107.5 151.7 福 州 100.9 116.4 125.0 100.8 117.1 125.0 100.6 117.0 126.8 厦 门 99.7 114.9 149.7 99.5 111.6 144.2 99.7 110.9 141.6 南 昌 100.8 111.8 119.8 100.8 108.0 116.8 100.2 108.7 115.1 济 南 100.8 117.9 123.1 100.8 117.4 121.1 100.5 115.5 118.7 青 岛 100.8 116.0 117.5 101.0 116.1 118.0 100.9 113.5 114.9 郑 州 100.3 122.9 133.9 100.4 123.2 134.4 100.3 120.5 130.4 武 汉 101.4 121.8 133.9 101.2 121.9 133.2 101.0 116.2 126.8 长 沙 100.7 120.0 123.5 100.3 120.4 123.4 100.4 122.1 125.3 广 州 101.0 123.6 148.1 100.8 123.7 146.6 100.6 120.0 145.1 深 圳 100.2 106.5 146.0 99.2 102.7 139.1 99.5 102.0 138.4 南 宁 101.9 109.1 111.4 101.4 109.0 111.9 101.9 110.9 118.3 海 口 100.5 105.2 105.3 100.4 104.1 105.2 100.3 104.5 104.8 重 庆 101.4 107.9 111.8 101.6 109.2 113.8 100.5 105.9 108.1 成 都 99.9 106.9 110.1 100.3 104.7 107.7 99.8 106.2 108.0 贵 阳 100.5 104.0 105.1 100.3 103.7 105.1 100.3 105.5 106.9 昆 明 100.2 102.2 104.8 100.9 103.1 105.0 100.2 104.5 105.4 西 安 101.8 106.8 102.9 101.9 106.2 103.2 100.7 102.7 99.1 兰 州 100.5 103.4 104.2 100.2 101.2 101.7 100.4 101.4 101.1 西 宁 100.2 100.8 100.0 100.4 100.7 100.0 100.3 100.2 99.7 银 川 100.1 100.3 99.9 100.0 99.8 99.2 100.2 99.4 98.6 乌鲁木齐 100.9 101.1 99.2 100.5 101.5 101.1 100.2 102.1 102.2 唐 山 100.7 105.7 105.1 100.7 104.6 104.5 100.4 104.1 104.1 秦 皇 岛 99.7 107.4 107.1 100.0 107.2 106.4 100.0 105.0 104.9 包 头 100.1 102.2 99.3 100.6 103.9 100.8 100.3 97.2 95.7 丹 东 100.1 100.5 97.9 100.1 101.8 101.2 99.8 100.3 96.6 锦 州 100.4 99.0 94.0 100.0 98.8 93.2 100.6 99.1 93.5 吉 林 100.4 103.3 103.9 100.3 103.4 103.7 100.2 102.4 101.3 牡 丹 江 100.5 102.1 103.3 100.9 101.3 99.0 100.1 98.3 94.0 无 锡 101.4 126.2 129.5 101.5 123.8 127.7 101.7 123.5 126.7 扬 州 100.6 111.6 111.9 100.5 110.5 110.9 100.5 109.5 110.0 徐 州 101.2 108.2 109.8 101.2 107.5 108.6 101.5 109.1 110.4 温 州 102.2 107.6 112.0 101.5 106.7 110.3 101.3 104.7 107.1 金 华 100.8 108.0 110.9 100.7 107.1 108.5 100.7 107.4 109.0 蚌 埠 101.8 112.0 111.8 102.1 110.6 111.0 101.7 108.9 109.6 安 庆 100.5 111.1 111.4 100.4 111.6 112.0 100.4 110.5 110.6 泉 州 100.6 110.9 110.8 100.9 113.9 112.2 100.2 110.8 110.6 九 江 100.8 109.5 115.7 100.9 108.1 110.7 101.0 108.4 108.5 赣 州 100.4 109.5 111.6 100.5 111.9 114.3 100.4 109.6 111.2 烟 台 101.0 106.9 107.6 100.7 104.8 105.1 100.5 103.9 102.7 济 宁 101.4 103.9 103.6 100.7 106.0 105.9 101.4 104.3 103.3 洛 阳 101.2 105.0 106.2 100.7 105.2 104.7 101.1 105.0 103.7 平 顶 山 100.5 102.9 99.7 100.7 101.9 102.6 100.2 103.1 106.1 宜 昌 101.2 108.1 110.9 101.1 107.4 109.2 101.0 107.5 107.7 襄 阳 100.6 104.1 104.3 101.0 104.3 104.1 100.8 103.4 101.0 岳 阳 100.8 105.5 105.6 100.7 104.2 104.4 100.2 104.3 104.3 常 德 100.8 104.5 105.5 101.0 104.4 104.9 100.7 103.8 104.1 惠 州 100.8 114.6 121.9 100.5 114.5 121.2 100.6 115.2 121.8 湛 江 100.7 107.3 105.5 100.9 108.0 106.3 100.6 109.0 107.4 韶 关 100.5 105.3 105.6 100.6 106.5 107.4 100.7 105.4 105.1 桂 林 100.9 101.1 99.0 100.5 99.3 97.8 100.8 100.4 98.4 北 海 101.7 108.2 110.5 101.5 107.6 110.2 101.5 106.4 108.4 三 亚 99.3 104.7 105.7 99.5 103.7 104.7 98.9 101.7 102.3 泸 州 100.2 102.9 105.8 100.7 103.4 106.3 100.8 103.5 105.6 南 充 100.9 105.5 106.9 100.7 104.0 105.3 100.7 103.0 104.1 遵 义 100.3 104.2 103.8 100.3 104.2 102.5 100.1 102.7 101.2 大 理 100.6 99.6 98.9 100.3 100.2 101.0 100.2 99.7 98.0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
73 | 2017-09-12 08:57:32 | 2017年二季度和上半年我国GDP初步核算结果 | 2017-07-18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8 09:30 | 根据有关基础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我国2017年二季度和上半年GDP(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主要结果如下: 表1 2017年2季度和上半年GDP初步核算数据 绝对额(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2季度 上半年 2季度 上半年 GDP 200807 381490 6.9 6.9 第一产业 13333 21987 3.8 3.5 第二产业 82983 152987 6.4 6.4 第三产业 104491 206516 7.6 7.7 农林牧渔业 13888 22929 3.9 3.6 工业 69324 131244 6.6 6.5 #制造业 60302 113644 7.1 7.0 建筑业 13966 22326 5.4 5.3 批发和零售业 18587 36383 7.1 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369 17475 9.6 9.2 住宿和餐饮业 3316 6725 7.0 7.2 金融业 16328 33542 3.2 3.8 房地产业 13259 25652 6.2 6.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212 14141 23.0 2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05 10359 9.3 9.8 其他服务业 30354 60714 7.2 7.0 注:1.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4.本表中国内生产总值总量数据中,有的不等于各产业(行业)之和,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表2 GDP同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份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12 8.1 7.6 7.5 8.1 2013 7.9 7.6 7.9 7.7 2014 7.4 7.5 7.1 7.2 2015 7.0 7.0 6.9 6.8 2016 6.7 6.7 6.7 6.8 2017 6.9 6.9 注:同比增长速度为与上年同期对比的增长速度。 表3 GDP环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份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12 1.9 2.1 1.8 2.0 2013 1.9 1.7 2.1 1.6 2014 1.7 1.8 1.8 1.8 2015 1.5 1.9 1.8 1.7 2016 1.3 1.9 1.8 1.7 2017 1.3 1.7 注:环比增长速度为经季节调整后与上一季度对比的增长速度。 其他相关核算结果详见国家统计局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季度核算说明 1.季度GDP核算概述 1.1 基本概念 GDP(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是从生产活动成果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 1.2 核算范围 1.2.1 生产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生产者为了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而进行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不包括住户部门所从事的类似的活动;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以及雇佣有酬家庭服务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没有报酬的家庭和个人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1.2.2 生产活动主体范围 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本报告中的季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1.3 核算单位 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1.4 核算频率 核算频率为季度。中国从1992年1季度开始到2015年2季度,采用累计核算方式核算季度GDP,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1-4季度GDP初步核算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从2015年3季度开始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P数据,累计数据通过当季数据相加得到。 从2011年1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各季GDP环比增长速度。 1.5 法律依据和制度规定 GD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目前,中国GD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CSNA)的要求进行测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1.6 保密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民经济核算人员在进行GDP核算时对所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严格保密,在GDP核算数据发布前对当期GDP数据也严格保密。 1.7 用户需求 季度GDP数据的国内用户主要是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此外,国家统计局定期向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中国季度GDP数据。 2.季度GDP核算方法 2.1 分类体系 在季度GDP核算中,行业划分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11个行业。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服务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部分门类细化为行业大类。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2.2 资料来源 在季度GDP核算时,将所有可以在核算时获得的、适用的经济统计调查数据都用于GDP核算。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的各种统计资料,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统计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价格统计资料等。 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主要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例如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情况、税务总局分行业的税收资料等。 2.3 核算方法 2.3.1 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根据资料来源情况,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值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推算法以及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等方法。 2.3.1.1 增加值率法 增加值率法是先计算现价总产出,再根据上年年报资料和当期有关生产情况确定现价增加值率,然后将二者相乘得出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出×现价增加值率 2.3.1.2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是利用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推算现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得出当期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1+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价值量指标现价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3.1.3 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方法 先利用物量指数外推法求得本期不变价增加值,再根据相关价格指数推算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不变价增加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剔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以使不同时期的价值可以比较。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目前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2016年至2020年不变价增加值的基期是2015年。 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1 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2 物量指数外推法 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4 季节调整 GDP环比增长速度是季度增加值与上一个季度增加值数据对比的结果。在测算时,须剔除季节性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利用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对时间序列进行季节调整。NBS-SA是在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季节调整软件的基础上,考虑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研制而成的。该软件添加了处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的新模块,有效剔除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包括春节、端午、中秋等移动假日因素、周工作天数从原来的6天制到5天制转变的因素、假期变动及调休带来的变化因素等。 3.季度GDP数据修订 3.1 修订的必要性 季度GDP初步核算对时效性要求很强,一般在季后15天左右公布,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不能全部获得,因此季度GDP初步核算利用专业统计进度资料和相关指标推算得到。之后,随着可以获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和完善,会利用更加完整的基础资料,例如,专业统计年报、行业财务资料和财政决算资料对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3.2 修订程序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改革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3.3 修订方法 3.3.1 当季数据的修订 中国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比例衔接法的基本做法是:首先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GDP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是衔接后的行业增加值的加总。不变价GDP和不变价三次产业增加值的衔接方法与现价相同。 3.3.2 环比数据的修订 由于季节调整的对象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当时间序列中任何一个季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季节调整的结果;在时间序列中加入最新的一个季度的数据,也会使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根据季节调整原理,一般情况下,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近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大;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远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小。为便于用户使用,在发布当期环比数据的同时,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 4.季度GDP数据质量评估 4.1 对基础数据的评估 对于GDP核算所使用的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有关部门都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合理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GDP核算部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会再次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 4.2 对核算方法的评估 在GDP核算中,GDP核算部门会根据不断发展的中国经济实际情况,依据不断完善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对中国的季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核算方法的合理性。目前,正在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进行修订。 4.3 对核算结果的评估 在得到季度GDP核算结果后,要对GDP各构成项目数据、GDP数据与相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宏观数据的协调性进行检验,保证GDP数据和其他主要数据的相互协调和匹配。正在建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框架,对各专业和部门基础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 4.4 数据的可比性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5.季度GDP数据发布 5.1 发布时间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季后15日左右发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于隔年1月份发布。对于主要统计指标的发布,国家统计局会在年初发布的《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中说明发布日期,GDP数据将按规定日程发布。 5.2 发布方式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在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对于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数据时间序列,可以通过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进行查询。 |
74 | 2017-09-12 08:57:36 |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3:57 |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2017年7月17日) 中央电视台记者: 从您刚才的介绍来看,我国的二季度经济依然保持了不错的增速,为什么能够保持这样的增速呢?您如何评价今年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谢谢。 邢志宏: 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经济领域出现了更多的积极变化,可以说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有利因素进一步增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 概括上半年经济运行的特点,可以有两句话:一是稳的格局更加巩固,二是好的态势更加明显。 稳的格局更加巩固,主要体现在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经济增速平稳,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GDP同比增长6.9%,与一季度持平,经济增速连续八个季度保持在6.7%-6.9%的区间。 二是就业形势持续向好。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735万人,同比多增了18万人,完成了年度目标的66.8%。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走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已经连续两个月保持在5%以下。31个大城市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连续四个月低于5%。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继续增加。刚才我已经介绍二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同比增加了364万人,增长2.1%。 三是物价形势总体稳定。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了1.4%,与一季度基本持平;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基本稳定,上半年核心CPI同比上涨2.1%。 四是国际收支继续改善。货物贸易继续保持顺差。上半年货物贸易的进出口相抵,实现了顺差1.28万亿元。人民币小幅升值,外汇储备连续回升。6月末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是1美元兑6.77元人民币,比3月末升值了1.84%。外汇储备6月份达到30568亿美元,连续五个月回升。 综合宏观经济四大方面的主要指标来看,我国上半年的经济运行呈现了增长平稳、就业向好、物价稳定、国际收支改善的良好格局,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 好的态势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结构在改革中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使产需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服务业主导经济增长的特征更加明显,上半年服务业的增速快于二产增速1.3个百分点,服务业占经济的比重达到了54.1%,高于二产14个百分点。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上半年同比分别增长13.1%和11.5%,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6.2和4.6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了12.2%和32.2%。在需求方面,居民消费加快转型升级,高技术产业投资快速增长,消费结构和投资结构也在调整优化。 二是动能在转换中增强。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使创业创新环境持续优化。今年以来,市场主体竞相成长,1-5月份全国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同比增长了14.7%,日均新登记注册企业1.56万户。新主体和新技术的发展有效地带动了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成长,经济发展当中的新动能不断地壮大。上半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了28.6%,增速快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2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3.8%,同比提高了2.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了10.8%,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9个百分点。经济当中的新的力量在不断地增强。 三是质量在转型中提升。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今年的企业效益明显改善,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同比增长了22.7%,增速高于去年同期16.3个百分点。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利润率达到了6.05%,同比提高0.4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营业利润也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经济增长。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3%,高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比同期的经济增速快出了0.4个百分点。 财政方面,虽然企业减税降费的力度比较大,但由于经济稳中向好,企业效益改善,税基在继续扩大,这样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了9.8%,增速同比提高了2.7个百分点。 综合上面这些情况,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趋明显,为完成全年主要经济预期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发力,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所取得的结果,也是全国上下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奋进、攻坚克难所取得的结果。 下一阶段,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地强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工作,力促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二季度包括6月份的数据表现得还是非常好的。前一段时间发布了一些数据,我们也听到经济学家的分析,但还是有些不一致的声音,认为经济已经筑底,甚至是进入新的上升通道,有一些意见还是认为下半年还是有回调的压力,想问一下您的判断是怎样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在调控滞后的影响下,下半年会不会对经济带来一定的压力?谢谢。 邢志宏: 你这个问题主要是关于下一步经济走势的问题。可以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下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当中积极变化还会继续增加,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因素:第一,实体经济发展趋好,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不断地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明显地促进了供求关系的改善。去年9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结束了连续54个月的负增长,工业领域走出通缩以来,企业经营和预期明显地改善,工业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去年3月份以后,规模以上工业的增长基本都保持在6%以上,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幅度同比又有所提高。工业生产的稳定,效益的改善,预期的改善,又带动了工业投资的增加。上半年,制造业的投资增长了5.5%,同比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其中技术改造的投资增长了11.8%,占制造业投资的45.6%,这就为今后工业的稳定增长打下了更好的基础。服务业发展的势头也很好。今年以来,服务业生产指数一直保持在8%以上的较高水平。制造业和服务业良性互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增势非常好。现在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流服务业的增长都呈加快之势。 第二,需求在稳步扩大,经济增长的动力在不断增强。这几年我们一直坚持扩大内需,把它作为战略基点,大力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相适应,推动消费升级和有效投资相促进,城乡区域发展相协调,内需在经济增长当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消费增长稳健,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4%,稳居“三驾马车”之首。投资积极跟进,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加力增效,对经济增长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同时外需明显回稳向好,上半年出口增长了15%,所以现在是内外需求联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格局在进一步改善。 第三,微观主体的活力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进一步提升。国家统计局对4万家小微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二季度小微工业企业的景气指数达到96.5%,比一季度提高了3.4个百分点,达到了两年来的最高。小微企业的活跃不是偶然的,大家也都知道,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是经济建设和发展当中一支非常广泛的力量。目前整体市场形势好转,特别是在放管服改革的助力下,小微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在调查当中,75.4%的工业小微企业的设备利用率要高于或者处于正常水平,72.7%的小微企业反映产品订货量高于和处于正常水平,这个比例连续6个季度在提高。同时,PMI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的结果也反映,到6月份,小型企业的PMI连续两个月保持在扩张区间。可以说,小微企业的活跃反映了我们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增强,经济增长的基础更加广泛深入。 第四,市场预期向好,经济发展的信心持续提升。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是51.7%,比上个月又提高了0.5个百分点,已经连续11个月保持在扩张区间。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达到了54.9%,比上个月提高了0.4个百分点,连续9个月保持在54%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同时6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达到了113.3,也是近年来的较高水平。我们也注意到,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OECD等一些国际组织调高了中国经济增长率的预期。 综合以上的情况,可以说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将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谢谢。 路透社记者: 想问一下,我们最近修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上半年或者二季度的经济增长有没有什么影响?另外,可以给一下资本形成和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吗?谢谢。 邢志宏: 谢谢你的提问。感谢你对统计工作的关注。最近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就是2016版本的申请。下一步,我们将会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可以确切地讲,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正式实施,所以它没有影响到目前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规模的测算。借此机会,我就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再补充一点情况。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一套全面、科学、系统地反映经济运行过程的标准和规范。我国在90年代就开始向国际接轨,制定了当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这些年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断完善,为我们真实准确地反映中国经济的规模、速度、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基础。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推出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标准,这个标准叫国民账户体系2008。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已经开始实施这个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了和国际标准相衔接,同时为了更准确真实地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提高核算科学水平,提高核算质量。国家统计局对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推出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在这个标准当中,引入了一些新的概念,拓展了原来的核算范围,也修订了一些指标,同时细化了标准,改进了核算方法。但是这个核算体系非常庞大,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工程。有些比较成熟的,我们已经采取了行动,比如说R&D,就是研发支出的核算方法,我们已经在去年做了改进,今年又进一步在地区层面对研发支出的核算进行了完善。但是还有很多项目需要逐步创造条件来加以推进。总之,我们会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新方案积极努力,使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水平不断地提高。 刚才你问到了上半年三大需求的贡献率,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的贡献率是63.4%,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率是32.7%,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是3.9%。从数据当中能够看到,内需这一块的贡献率96.1%,比上个季度还提高了0.3个百分点。消费需求是我们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引擎,反映了消费在经济增长当中的基础性作用。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 目前金融市场的利率上升,房地产贷款的利率也上升,这对下半年的经济周期有哪些影响?谢谢。 邢志宏: 这涉及到货币市场的一些情况,应该说关于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非常明确,我们国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也就是说,它要为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同时货币政策要防止实施过松,产生加杠杆效应,放大资产泡沫,给中国经济带来风险。 关于目前利率的情况和货币供应的情况,前一阶段我也注意到,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的介绍,6月末M2增长了9.4%,增速有点回落。从人民银行的介绍来看,主要还是受到金融系统降低内部杠杆的影响,特别是现在同业理财,包括表外活动在放缓,但是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依然增长了12.9%,这是一个适度增长。同时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中央银行还通过多种货币政策供给工具,提供了不同期限的流动性,为市场维护了流动性的基本稳定,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持。金融体系改革力度也很大,将会不断地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建设,使市场利率稳定下来,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上半年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更趋明显,但是想问一下CPI的涨幅比较低,PPI出现了高位回落是什么原因?谢谢。 邢志宏: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经常讲,物价是供求关系的综合反映,实际上今年供求格局积极变化,供求关系明显改善,在价格统计指标上也是有所反映的。一是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看,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体偏低,主要还是受到了食品价格下降的影响,特别是猪肉、鲜菜、鸡蛋在内,上半年一直在走低,猪肉和鲜菜从2月份开始连续5个月走低,鸡蛋是从去年开始已经连续8个月在走低,最近才刚刚有一些新变化。这三项就把CPI拉低了0.7个百分点。 大家也知道,食品消费在居民当中是比较稳定的,弹性也比较小,所以食品价格的下降主要还是供应增加的结果。今年总体上,猪肉、鲜菜和鸡蛋等食品供应情况比较好,导致这次食品价格的回落。但是如果我们看上半年非食品领域的价格是比上年同期上涨了2.3%,这个涨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了1.9%,去年同期工业消费品价格是同比下降0.3%,服务性的项目价格今年上半年是上涨了2.9%,比去年同期也提高了0.9个百分点。这两项数据反映出工业消费领域和服务性消费领域的市场需求明显上升。这两项数据也跟我们目前工业生产领域和服务业发展领域出现的积极变化是一致的。 另外,从PPI也就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的情况来看,PPI的涨幅最近几个月在逐步回落,主要是受到了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去年以煤炭、钢铁、有色、石油为代表的一系列原材料价格上涨比较快,涨势比较猛,到今年2月份达到了一个高点,之后就出现了高位回落和调整的态势。比如石油开采业的价格,从一季度的上涨70%左右降到二季度的上涨25%左右,涨幅回落明显。再如钢铁业也就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一季度价格上涨30%以上,二季度为21%左右。这些行业价格涨幅回落的幅度比较大,对于PPI的变动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影响。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工业领域多数行业的价格依然在上涨。二季度统计的40个工业行业中,有34个行业的价格同比上涨,上涨面还比一季度有所扩大。同时,在原材料行业价格涨幅回落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等行业的价格变动趋势相反,同比涨幅继续扩大,二季度有25个相关行业的价格涨幅比一季度扩大。这反映了我们当前整个工业领域的景气在从上游向中下游扩散,这对工业领域的发展来讲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变化。谢谢。 日本朝日电视台记者: 现在很多城市实施房地产限购政策,上半年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也是放缓,您怎么看待下半年的房地产投资的走势,对GDP的影响是多大? 邢志宏: 谢谢你的提问。从去年以来,中国开始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有两个重点,一是抓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的控房价、防风险的工作,第二是抓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这一轮调控跟以往的调控在方式上是不同的,采取了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方针,在这种情况之下,房地产投资增速虽然有所回落,但是回落的幅度并不大。 1-6月份住宅投资增长10.2%,增幅比1-5月份略微加快0.2个百分点。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刚才讲是因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方针。全国非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上半年增长24.5%,继续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长水平。销售增速的回落主要是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但是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在调控方式上也不仅仅是在限购、限贷、限售,为了解决供求矛盾,还加大了土地和房屋的供应,这就使得房地产投资的变动幅度没有以往那么大。总的来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可能会是一种缓中趋稳的走势,对经济的影响需要随着房地产形势的进一步发展来进行测算。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刚才您提到从CPI的构成来说,一段时间以来,尤其是上半年的数据显示,食品价格增长比较平稳,应该说还是略有回落。但是服务业价格上涨明显,也导致CPI出现结构分化,请问您怎么看待这种变化,是否意味着消费升级脚步在提升?现在服务业价格在持续上升,会对CPI未来的走势会带来哪些影响,会不会为实现全年所定的预期目标带来一定压力?谢谢。 邢志宏: 可以肯定地说,实现今年全年CPI的预期目标是没有问题的。我刚才介绍到,服务价格是在上涨,主要是因为服务业领域的居民消费需求旺盛,这已经是一个长期的现象。服务价格的涨势基本上还是比较平稳的,保持在2%多些的涨幅。有一些长期性的因素在支撑着增长,除了消费升级的影响以外,还有人工成本不断上升,使得服务性价格上涨的幅度大于其他领域。但是从整体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工业品总体上还是供过于求的态势,食品领域价格在调控下会比较稳定,服务价格总体上呈现平稳走势,所以整体的CPI会继续保持温和上涨的态势。实际上扣除掉食品和能源价格以后,核心CPI也比较平稳。所以,物价形势会保持稳定。谢谢。 |
75 | 2017-09-12 08:57:44 | 6月份能源生产平稳增长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5:00 | 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平稳增长,其中,原煤生产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原油生产降幅有所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电力生产稳定增长。 一、原煤产量持续恢复性增长,价格止跌回升 6月份,原煤产量3.1亿吨,同比增长10.6%,自今年3月份以来,原煤产量已经连续4个月保持恢复性增长;日均生产1028万吨,比5月份增加67万吨。 1-6月份,原煤产量17.1亿吨,同比增长5.0%;日均生产94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万吨,接近2015年同期正常水平。 煤炭价格止跌回升。随着“迎峰度夏”的来临,煤炭需求有所增加,煤炭价格止跌回升。截至7月10日,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589元,比6月初上涨24元;5000大卡每吨544元,上涨51元;4500大卡每吨475元,上涨44元。 二、原油生产降幅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 6月份,原油产量1621.2万吨,同比下降2.3%,降幅比5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4.0万吨,比5月份增加1.6万吨。自去年11月份以来,原油生产降幅不断收窄。 1-6月份,原油产量9645.3万吨,同比下降5.1%,降幅比1-5月份收窄0.5个百分点。 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6月份,原油加工量4607.9万吨,同比增长2.3%,增速比5月份回落3.1个百分点;日均加工量153.6 万吨,比5月份增加3.2万吨。 1-6月份,原油加工量27521.0万吨,同比增长3.0%,增速比1-5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主要成品油中,汽油、煤油和柴油分别增长2.1%、5.9%和2.6%,燃料油下降0.8%。 三、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 6月份,天然气产量11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6%,增速比5月份加快4.1个百分点。 1-6月份,天然气产量74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增速比1-5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常规天然气增长8.9%,非常规天然气增长5.7%,分别加快1.5和0.2个百分点。 四、发电量稳定增长 6月份,发电量520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增速比5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日均发电量173.4亿千瓦时,比5月份增加13.9亿千瓦时。 1-6月份,发电量2959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日均发电163.5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1.9亿千瓦时。 火电增速略有回落,水电降幅收窄。今年5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为59.4毫米,远低于去年同期(82.8毫米),但6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112.3毫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此影响,水电降幅明显收窄,火电增速相应略有回落。6月份,水力发电量104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降幅比5月份收窄4.0个百分点;火力发电量370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比5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 核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保持两位数增长。6月份,核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0.9%、13.3%和29.3%,其中,风电比5月份加快3.2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回落1.6个百分点,核电回落13.7个百分点。核电增速回落较多主要是部分核电厂机组检修影响。 规模以上工业分地区原煤生产情况 地 区 6月 1-6月 产品产量 同比增速 产品产量 同比增速 (万吨) (%) (万吨) (%) 全 国 30835 10.6 171263 5.0 北 京 26 4.2 145 -17.2 天 津 河 北 535 1.9 3261 -2.0 山 西 7497 12.9 41718 5.5 内蒙古 7940 19.2 46191 13.8 辽 宁 317 -10.2 1904 -12.3 吉 林 141 -2.7 814 7.5 黑龙江 450 -4.6 2557 -6.5 上 海 江 苏 109 -1.2 638 -11.5 浙 江 安 徽 1017 2.7 5928 -6.0 福 建 99 -13.4 608 -12.2 江 西 74 -42.4 416 -41.1 山 东 1114 10.8 6431 -2.3 河 南 1010 10.7 5679 -3.2 湖 北 57 21.9 159 -26.4 湖 南 142 -37.1 904 -29.5 广 东 广 西 68 74.5 223 15.2 海 南 重 庆 103 -54.3 571 -53.1 四 川 400 -19.3 3024 -9.3 贵 州 1685 4.9 8590 8.3 云 南 409 -0.7 1988 4.0 西 藏 陕 西 4924 18.3 25843 9.2 甘 肃 326 1.9 1888 -2.6 青 海 106 28.1 376 4.8 宁 夏 630 2.9 3641 9.1 新 疆 1657 5.2 7767 2.2 注:本表中未列出数据的省(区、市)没有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企业。 附注 1.指标解释 原煤:指煤矿生产的、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原煤。即: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并且绝对干燥灰分在40%以下的原煤。绝对干燥灰分虽在40%以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开采,并有消费需求的劣质煤,亦应计入原煤产量。原煤分为无烟煤、烟煤、褐煤,在烟煤中又分为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两种。原煤不包括石煤、泥煤(泥炭)和伴随原煤生产过程而采出的煤矸石。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调查方法 煤炭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煤炭市场网;降水量数据来源于国家气象局。 |
76 | 2017-09-12 08:57:46 | 2017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0:00 |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22元,增长8.1%(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2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238元,增长7.0%,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803元,增长7.3%,是平均数的91.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559元,增长7.0%,是平均数的84.7%。 图1 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35元,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5%;人均经营净收入2117元,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4%;人均财产净收入1056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2%;人均转移净收入2324元,增长11.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0%。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31元,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74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678元,增长5.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3%;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68元,增长2.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6%;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919元,增长8.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35元,增长6.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1%;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211元,增长9.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69元,增长10.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718元,增长1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1%;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36元,增长1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 图2 2017年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 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增长率 (%)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932 8.8(7.3)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18322 8.1(6.5) 农村居民 6562 8.5(7.4)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7435 8.6 经营净收入 2117 5.9 财产净收入 1056 9.6 转移净收入 2324 11.9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11238 7.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16803 7.3 农村居民 5559 7.0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8834 7.6(6.1)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11931 6.7(5.1) 农村居民 5174 8.1(7.0)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2678 5.6 衣着 668 2.4 居住 1919 8.3 生活用品及服务 535 6.5 交通通信 1211 9.6 教育文化娱乐 869 10.0 医疗保健 718 11.9 其他用品和服务 236 11.9 注: 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村人口比重。 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当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1)*100%;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③在城镇化过程中,城镇人口比重逐步提高,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收入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收入增长中,因而当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比较接近时,会出现全国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分城乡居民收入增速。 ④括号中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表2 2017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名义增长率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322 8.1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1205 7.5 经营净收入 2149 7.0 财产净收入 1802 8.4 转移净收入 3166 10.5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1931 6.7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3622 4.5 衣着 948 1.0 居住 2622 7.6 生活用品及服务 729 7.1 交通通信 1615 8.2 教育文化娱乐 1182 9.7 医疗保健 876 10.6 其他用品和服务 338 12.1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562 8.5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2980 9.1 经营净收入 2080 4.5 财产净收入 173 9.9 转移净收入 1329 13.5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5174 8.1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1562 6.6 衣着 337 4.5 居住 1088 7.9 生活用品及服务 307 3.0 交通通信 733 11.3 教育文化娱乐 499 8.6 医疗保健 531 13.4 其他用品和服务 116 8.6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65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
77 | 2017-09-12 08:57:54 | 2017年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0:00 | 2017年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80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222亿元,增长10.2%。 2017年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369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76953亿元,增长8.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545亿元,同比增长1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63亿元,增长12.9%。1-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7786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583亿元,增长12.3%。 按消费类型分,6月份,餐饮收入3254亿元,同比增长11.9%;商品零售26554亿元,增长10.9%。1-6月份,餐饮收入18546亿元,同比增长11.2%;商品零售153822亿元,增长10.3%。 在商品零售中,6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3406亿元,同比增长10.2%。1-6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72420亿元,同比增长8.8%。 2017年1-6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1073亿元,同比增长33.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3747亿元,增长2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8%;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5.1%、20.8%和31.8%。 2017年1-6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3%、5.8%、10.0%和7.4%。 2017年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6月 1-6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9808 11.0 172369 10.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4222 10.2 76953 8.7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23747 28.6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5545 10.7 147786 10.1 乡村 4263 12.9 24583 12.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254 11.9 18546 11.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16 11.0 4533 8.4 商品零售 26554 10.9 153822 10.3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3406 10.2 72420 8.8 粮油、食品类 1360 10.9 7695 11.5 饮料类 208 10.6 1104 12.7 烟酒类 363 9.5 2202 9.8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1220 7.3 7172 7.3 化妆品 215 17.0 1203 11.3 金银珠宝 245 6.3 1528 7.9 日用品 498 11.2 2689 9.0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 949 13.3 4482 10.4 中西药品 823 13.6 4506 12.1 文化办公用品 355 16.4 1615 11.8 家具 277 14.8 1375 13.4 通讯器材 427 18.5 2073 10.1 石油及制品 1717 4.2 9681 10.6 汽车 3651 9.8 19423 5.2 建筑及装潢材料 313 15.2 1539 13.9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6年6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7年6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6年 6月 0.91 7月 0.79 8月 0.93 9月 0.85 10月 0.73 11月 1.00 12月 0.88 2017年 1月 0.68 2月 1.05 3月 0.89 4月 0.82 5月 0.87 6月 0.93 |
78 | 2017-09-12 08:57:59 | 2017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0:00 |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2017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061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5%,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34318亿元,增长10.2%,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8%。 1-6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27252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与1-5月份持平;中部地区投资10631亿元,增长16.0%,增速回落0.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10991亿元,增长6.8%,增速回落0.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1737亿元,下降14.0%,降幅收窄2.1个百分点。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923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增速比1-5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72722万平方米,增长2.9%。房屋新开工面积85720万平方米,增长10.6%,增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1399万平方米,增长14.9%。房屋竣工面积41524万平方米,增长5.0%,增速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9760万平方米,增长2.5%。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03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增速比1-5月份提高3.5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4376亿元,增长38.5%,增速提高6.2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746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增速比1-5月份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3.5%,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38.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32.5%。商品房销售额59152亿元,增长21.5%,增速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7.9%,办公楼销售额增长38.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41.7%。 1-6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34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增速比1-5月份提高2.8个百分点;销售额34695亿元,增长14.4%,增速提高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9140万平方米,增长19.9%,增速提高2.2个百分点;销售额11398亿元,增长31.4%,增速提高4.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8746万平方米,增长21.2%,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销售额10930亿元,增长37.7%,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375万平方米,增长13.3%,增速回落5.5个百分点;销售额2128亿元,增长21.7%,增速回落3.8个百分点。 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4577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14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1305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60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128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75765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比1-5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3352亿元,增长22.1%;利用外资104亿元,增长58.9%;自筹资金23273亿元,下降2.3%;其他资金39035亿元,增长17.2%。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23226亿元,增长22.7%;个人按揭贷款12000亿元,增长6.7%。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1.37,比5月份提高0.19点。 表1 2017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绝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50610 8.5 其中:住宅 34318 10.2 办公楼 3159 4.8 商业营业用房 7589 5.0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692326 3.4 其中:住宅 472722 2.9 办公楼 32709 3.7 商业营业用房 95666 2.9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85720 10.6 其中:住宅 61399 14.9 办公楼 2956 -5.6 商业营业用房 10058 -4.6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41524 5.0 其中:住宅 29760 2.5 办公楼 1590 31.1 商业营业用房 5170 7.6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10341 8.8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4376 38.5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74662 16.1 其中:住宅 64791 13.5 办公楼 2076 38.8 商业营业用房 5133 32.5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59152 21.5 其中:住宅 49298 17.9 办公楼 2932 38.9 商业营业用房 5460 41.7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64577 -9.6 其中:住宅 35169 -19.3 办公楼 3646 8.6 商业营业用房 15793 3.5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75765 11.2 其中:国内贷款 13352 22.1 利用外资 104 58.9 自筹资金 23273 -2.3 其他资金 39035 17.2 其中:定金及预收款 23226 22.7 个人按揭贷款 12000 6.7 表2 2017年1-6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50610 34318 8.5 10.2 东部地区 27252 18563 8.4 10.6 中部地区 10631 7431 16.0 15.8 西部地区 10991 7077 6.8 8.8 东北地区 1737 1248 -14.0 -13.4 表3 2017年1-6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绝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绝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74662 16.1 59152 21.5 东部地区 33401 11.7 34695 14.4 中部地区 19140 19.9 11398 31.4 西部地区 18746 21.2 10930 37.7 东北地区 3375 13.3 2128 21.7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
79 | 2017-09-12 08:58:03 | 2017年1-6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0:00 | 2017年1-6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7023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2%,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0.7%,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80164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1-5月份提高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50009亿元,增长8.6%,增速比1-5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32522亿元,增长6%,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7544亿元,同比下降12.3%,降幅比1-5月份收窄8.4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6968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83300亿元,增长4.8%,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79971亿元,增长9%,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82680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比1-5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2178亿元,同比下降14.4%,降幅比1-5月份收窄3.5个百分点;制造业75222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比1-5月份提高0.7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280亿元,增长7.7%,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 2017年1-6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数据 指 标 2017年1-6月份 绝对量 同比增长 (亿元)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170239 7.2 分地区 东部地区 80164 9.3 中部地区 50009 8.6 西部地区 32522 6.0 东北地区 7544 -12.3 分产业 第一产业 6968 16.6 第二产业 83300 4.8 第三产业 79971 9.0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7692 15.3 采矿业 2178 -14.4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88 -10.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74 -17.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33 -33.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24 -14.1 非金属矿采选业 771 -9.9 制造业 75222 5.6 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899 1.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88 -7.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42 -8.4 通用设备制造业 5456 0.8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04 4.8 汽车制造业 4791 1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19 8.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501 10.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584 26.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280 7.7 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117 7.5 建筑业 791 -1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48 2.6 其中:铁路运输业 76 -8.9 道路运输业 2030 4.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31 27.9 其中:水利管理业 563 6.0 公共设施管理业 7032 28.7 教育 1162 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80 29.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67 14.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16 -25.8 注: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解释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2、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3、调查方法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一部分,其调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一致,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
80 | 2017-09-12 08:58:08 | 2017年1-6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8.6% | 2017-07-17 | 国家统计局 | 2017-07-17 10:00 | 2017年1-6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605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与1-5月份持平。从环比速度看,6月份比5月份增长0.73%。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8694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1-5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105807亿元,增长4%,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166104亿元,增长11.3%,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104203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1-5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投资3955亿元,同比下降6.4%,降幅比1-5月份收窄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86809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13438亿元,增长2.5%,增速比1-5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422亿元,同比增长21.1%,增速比1-5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7.5%,增速比1-5月份提高2.8个百分点;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25.4%,增速比1-5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3.2%,增速比1-5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9%,增速比1-5月份回落1.5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121595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73837亿元,增长10.1%,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72350亿元,增长10.7%,增速比1-5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11034亿元,同比下降9.5%,降幅比1-5月份收窄4.9个百分点。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267850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1-5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6417亿元,同比下降4.7%,降幅比1-5月份扩大0.3个百分点;外商投资5468亿元,下降4%,降幅比1-5月份扩大2.7个百分点。 从项目隶属关系看,中央项目投资9640亿元,同比下降10.9%,降幅比1-5月份扩大0.7个百分点;地方项目投资270965亿元,增长9.5%,增速比1-5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 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985885亿元,同比增长19.7%,增速比1-5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37258亿元,同比下降1.2%,降幅比1-5月份收窄4.4个百分点。 从到位资金情况看,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286275亿元,同比增长1.4%, 1-5月份为下降0.1%。其中,国家预算资金增长3.8%,增速比1-5月份提高2.3个百分点;国内贷款增长6.3%,增速比1-5月份提高3.5个百分点;自筹资金同比下降3%,降幅比1-5月份收窄1.6个百分点;利用外资下降13.7%,降幅比1-5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其他资金增长16%,增速与1-5月份持平。 2017年1-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主要数据 指 标 2017年1-6月份 绝对量 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亿元) 280605 8.6 其中:国有控股 102022 12.0 民间投资 170239 7.2 分项目隶属关系 中央项目 9640 -10.9 地方项目 270965 9.5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198767 9.2 设备工器具购置 48651 7.5 其他费用 33186 6.6 分产业 第一产业 8694 16.5 第二产业 105807 4.0 第三产业 166104 11.3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10303 13.9 采矿业 3955 -6.4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113 0.2 和天然气开采业 1020 6.4 金属矿采选业 344 -23.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37 -19.8 非金属矿采选业 819 -7.8 制造业 86809 5.5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5125 6.3 食品制造业 2595 3.7 纺织业 3124 7.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475 -0.3 医药制造业 2846 2.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75 1.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443 1.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714 -11.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90 -4.7 金属制品业 4631 5.7 通用设备制造业 5866 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5594 4.7 汽车制造业 6076 12.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400 9.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238 8.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709 27.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438 2.5 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205 0.0 建筑业 1823 -2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656 14.7 其中:铁路运输业 3032 1.9 道路运输业 16850 2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415 25.2 其中:水利管理业 4447 17.5 公共设施管理业 29349 25.4 教育 4788 17.8 卫生和社会工作 3081 1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99 1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45 -1.2 分注册类型 其中:内资企业 267850 9.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417 -4.7 外商投资企业 5468 -4.0 分施工和新开工项目 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985885 19.7 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237258 -1.2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到位资金 286275 1.4 其中:国家预算资金 16493 3.8 国内贷款 35271 6.3 利用外资 1059 -13.7 自筹资金 182444 -3.0 其他资金 51008 16.0 注:1.此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到位资金: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新开工项目:是指报告期内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执行。划分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及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2号)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均要填报登记注册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填报。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程序,对2016年6月份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7年6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 度 月 份 环比速度(%) 2016年 6月 0.69 7月 0.57 8月 0.70 9月 0.64 10月 0.70 11月 0.61 12月 0.67 2017年 1月 0.61 2月 0.77 3月 0.78 4月 0.74 5月 0.71 6月 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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